马德峰
(苏州大学 社会学院, 江苏 苏州 215021)
乡村基层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共同体,是下乡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青年成长成才的环境舞台,它迥异于要素聚集并且种类齐备的城市社会,拥有自身独特的特点。生态系统理论往往将成员的发展看成是持续地适应融入周边环境,并与环境展开全方位系统交换的过程。成员主体能够改变环境,同时也被环境加以型塑,在成员与环境之间形成某种交互性适应[1]102。要了解身处乡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外显行为与内隐心理,必须将其置于所工作生活的环境系统中去,要主动揭开乡村基层场域的“面纱”。
“基层”作为一个常用的行政用语,往往是指层级体系中最低的一层,在我国主要指过去长期遭受忽视、亟须改变的乡村基层,它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三农”工作的落脚点。国家的发展进步需要城市社会与乡村基层的协调发展。先发的城市社会无疑具有强大的集聚效应,能够聚集人才、技术、资金和创新等要素,有效带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通过提炼新的发展理念,形成区域发展的标杆;
而后发的乡村基层作为城市的后方基地,能为城市发展提供劳动力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并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它兼具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多重功能。城市社会与乡村基层之间是功能互补而不是彼此替代的关系。时下有种观点认为,推进城镇化就能彻底解决“三农”问题,认为只要将进城农民“化”为市民,就不存在“三农”问题难题,出现所谓的“农民的终结”“村落的终结”等。显然,这种乡村基层消失的观念是片面的,难以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乡村基层理应是发展的“重镇”之一,是与城市一起形成的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乡村基层兴则国家兴,乡村基层衰则国家衰。
中国作为拥有14亿人口的农业大国,乡村是我国社会的基础,城市化的推进要基于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城乡发展规律来考虑。城市化是要让乡村人口比例逐步减少,而城市人口比例逐步增加,但考虑到城市自身的现有承载能力,不可能使现有全部农民都能进城安居乐业。目前,我国乡村拥有5亿7000万人口,即使到2030年城市化率达到70%,乡村人口也还有4亿多人,庞大的人群需要在乡村生产生活,根本不可能让乡村一直衰落乃至消失。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城市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不仅要保留乡村基层的存在,并且要使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形成农(业)工(业)互相促进、城乡互相补充进而达到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当前,乡村基层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基层表现尤为突出,故亟须弥补其现有短板,迎头加速赶上城市发展步伐,使之真正成为富有活力的“沃土”,这就为我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选调生计划、(江苏)苏北志愿者计划等基层社会工程的推出提供了现实重要依据,同时,围绕乡村基层场域加深对其认识与研究也摆上议事日程,对于准备下乡的高校毕业生内心应做好相应的思想准备。
如前所述,在我国广大乡村,基层指与村民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乡镇村组,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体现出党政干部人才培养的基层取向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3.8万多个乡镇、11.3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和376万多个村民小组(自然村)。乡村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现存社会问题十分复杂。如何看待和理解乡村基层性质属性,以便外来的高校毕业生更好地介入与履职呢?传统的乡村多为村民经过长期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具有乡土气息特性,村民依靠种地谋生而依附在土地上,安土重迁,富于地方性。“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2]9-10乡村社会产生的信用并不是来自对书面合同协议的完全遵照,而是指向对一种行为的规矩模式能够熟稔到头脑不假思索的可靠性。由于拥有共同的村落生活共同体,熟人社会造就了村民彼此之间的了解信任,人际交往相处自然,经济活动往来甚至无须签订书面协议,而对外来者则是持警惕和排斥态度,不愿意接受来自外部力量作出的安排,这可能会造成基层内部牢不可破,而外来者融入乡村困难,沦为乡土社会的边缘人物。
由乡村场域过渡到乡村基层事务的运作,一是通过民主选举,组建村民广泛信任与支持的村级领导班子,带领村民发家致富,推动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二是依托村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维护村庄稳定正常的社会秩序。学者贺雪峰等人通过基层实地观察深刻指出,传统乡村事务较为琐碎繁杂,乡村工作具有地方性、季节性、应急性的特点,需要一个熟悉当地情况的低成本、不脱产的基层组织体系来发挥作用。高校毕业生作为外来者、年轻人,不是“永久牌”的村官,不熟悉当地村情民情,显然是错置了乡村这个空间[3]。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在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振兴背景下,情况可能并不完全那样。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以及行政村逐渐取代自然村成为主导,政府将村民划分到各个地域进行管理,行政权力对乡村社会的管理得以加强,乡村基层性质逐渐变为学者笔下描述的“半熟人社会”,这里面发生了些许变化。“行政村虽然为村民提供了相互脸熟的机会,却未能为村民相互之间提供充裕的相互了解的公共空间。”[4]49相比之下,村庄精英得以在舞台充分表演,成为村民熟悉的公众人物,这就是“半熟人社会”的框架。“在半熟人社会中,村民之间已由熟识变为认识;
由意见总是一致变为总有少数反对派存在(或有存在的可能性);
由自然生出规矩和信用到相互商议达成契约或规章;
由舆论压力到制度压力;
由自然村的公认转变到行政村的选任(或委任);
由礼治变为法治,由无讼变为契约,由无为变为有为(作出政绩才能显出能人本色),由长老统治变为能人政治。”[4]52同样对于外来者,在“半熟人社会”里,其对高校毕业生等外来人员排斥的阻力相对要小些,在地方政府支持和基层赋权增能的背景下,乡村基层能够被打开某些缺口,“空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自身附带的政治光环和不懈努力是有机会与条件嵌入乡村基层的。其次,乡村基层治理迈入崭新阶段。城乡关系整体格局发生变化,乡村基层不再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阶段性)手段,而是发展目标本身,城乡关系转为资源输送型,乡村面临“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农业扩大对外开放”“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等改革攻坚目标任务,治理内容由经济发展转为现在的全面建设。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崛起发展,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虚拟化、平等化、开放化成为主要特征,乡村社会治理要求改进传统治理方式,要求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体系,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毕业生下到基层并不是来维持农业村庄现有稳定社会秩序,而是为改变村庄落后面貌、促进乡村发展振兴、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等而来,高校毕业生是以变新者和促进者身份出现和驻村服务,其身后带有国家惠农支农的项目与政策支持。因此,当下的乡村基层场域与高校毕业生人才下乡是契合的,它需要履职的高校毕业生介入,而且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能够主动沉下基层。
不可否认的是,高校毕业生能够介入基层,并不意味着可以省略以下必要环节:一是与土生土长的本地村官相比,下乡高校毕业生受到乡村结构化情境的制约,需要额外付出经历基层环境适应的时间,需要得到当地干部群众认可的难关考验。如若考验未能通过,势必会大大制约基层高校毕业生自身职业发展进程,影响选聘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最终目标的实现。二是乡村基层现有环境仍需不断优化,依托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要推出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等人才下乡项目实施相配套的制度供给,千方百计创造有利于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的条件。通过干事创业平台调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使高校毕业生因发展机遇而志愿“下乡”,让本土青年才俊因基层情怀而自愿扎根乡村。
乡村基层场域是目前选聘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实施的主阵地。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乡村基层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基层发展相对滞后,但发展滞后的程度感知却远离自己行动或者日常接触的范围;
熟悉的是那句“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宣传口号,这是耳熟能详的关于乡村基层的舆论普遍说法,赋予了个体置身基层空间发展的无限遐想与期待,能够引起具有乡愁情怀的高校毕业生共鸣。20世纪60年代,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向学校知识青年发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的号召。遗憾的是,当时由政府部门组织的城镇知识青年(中学生)离开城市、前往农村定居和劳动的群众路线运动(简称“上山下乡”运动),由于种种原因最后以下乡知识青年回城收尾,它不仅给这代人造成学业中断、家庭疏离、婚姻困难,也影响到社会各层面的固有秩序。因此,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实际上并没有破解学校(包括高等学校)知识青年与乡村基层的结合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宣传部等联合发起大中专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高等院校组织设立理论宣讲团、科技帮扶团、教育关爱服务团、爱心医疗服务团、文化艺术服务团等,引领大中专学生在基层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该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持续时间不长,通常为二周左右,参与对象通常为学校中低年级学生,效果仅停留在接触基层的实践层面,成为高校社会实践工作的常规组成部分,并没有达到高校毕业生与乡村基层的人才通道无缝对接,更没有实现毕业生青年个体基层奋发有为目标。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初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创新体系,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乡村治理能力水平提升的关键在于优秀人才的加盟。在此背景下,要打破长期以来高校毕业生与乡村基层隔阂的怪圈,使乡村基层“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传统命题得以成立,必须不断充实其基本内涵,将字面抽象意义上的广阔基层场景转换为具体可行的基层发展平台。对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计划等人才工程而言,我们认为,客观上要有四个重要条件需要予以满足方能成立。
乡村基层地理空间范围广阔,且所需专业人才缺口很大,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地广人稀”,在理论上高校毕业生如若选择在基层加以发展,他们的才能施展空间大、机遇多、发展快,更有可能实现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但是这里的暗含前提是,基层场域长期累积的“能量”加以释放,基层主体的优势地位得以彰显,基层能够创造适合高校毕业生发展的条件。面对基层各种关联要素发展缓慢,资源分布极不均匀,如何尽快把基层的现实机遇和发展潜力充分展示出来,切实给高校毕业生基层履职提供“用武之地”,给当地群众发家致富提供有效支撑,这是当前地方政府部门在乡村振兴过程中亟须思考解决的问题。从长远角度来看,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基层履职,使驻村服务岗位成为一种体面就业,不可能永远借助国家优惠政策扶持,而是需要乡村基层展现魅力与活力,主动吸引高校毕业生自愿下乡服务,并愿意长久扎根下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计划(2018-2022年)》提出的“立足乡土社会、富于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应是我们乡村基层建设的目标追求。
国家接连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志愿服务)的利好政策,部分高校也制定面向基层定向就业(志愿服务)的计划,辅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使得基层就业成为高校毕业生择业的“热门”。国家人才下乡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宣示了国家推行基层战略导向政策的定力,给有志于基层干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吃了颗“定心丸”,通过不断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特别是干事创业的制度激励,有助于放大乡村基层场域的吸引效应和形成良好的氛围,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建功和乡村发展振兴。当前,基层就业(志愿服务)或者人才下乡计划是由国家主导推动,政策设计执行的关键在于保持其稳定性、持续性、权威性,不能朝令夕改或“虎头蛇尾”而半途而废,原因在于国家政策作为风向标、“指挥棒”会直接影响地方基层就业(志愿服务)工作实践,也关系到乡村基层能否真正成为有志青年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
新中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客观条件限制,我国采取计划经济运作模式,由政府根据计划调节安排经济活动,在城乡关系上以剪刀差的方式将农业资源转向工业和城市,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城市得到快速发展,城镇化率一度超过60%;
而乡村则为城市的繁荣发展作出重大牺牲,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停滞不前。城市繁荣与乡村发展本就密不可分,率先富裕起来的城市有义务带动落后乡村实现共同发展、融合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城乡位置关系在不断调整变化。随着新世纪城市化进入城乡协调发展的阶段,城乡关系样态从过去的资源汲取转为要素输出:城市援助乡村,工业反哺农业,人才朝向基层流动……城市通过给予乡村技术、人才、项目、融资等方面支持,形成产业带动链条,走生态绿色发展之路,完成乡村脱贫攻坚和发展振兴任务,同时也为城市接下来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再发展打通脉络。对于广大乡村基层而言,必须重视与城市之间的正向互动联系,整体统筹谋划,用好城市提供的“反哺”资源,逐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打造新型城乡共同体,在互动交往之中实现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资源。身处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是一边际人角色,他们正向成年社会过渡,也是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虽然初次踏入社会他们面临着不少客观困难,比如来自陌生乡村基层环境的严峻挑战,但也面临着乡村发展的重要机遇,只要每个基层高校毕业生保持积极心态,村务工作尽快上手,努力履职一定能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事业发展空间,成就自己的人生价值理想。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青年,要不怕困难、攻坚克难,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要敢于创业、敢闯敢干,努力在改革开放中闯新路、创新业,不断开辟事业发展新天地[5]48。由一个个基层高校毕业生青年汇总而成的群体职业发展的成功,预示着乡村社会的育才“土壤”值得肯定,乡村社会值得高校毕业生扎根创业、托付人生,这就实际论证了国家选聘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实施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当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国家主导的基层导向人才计划之间形成社会期待已久的良性互促效应,实现两者的双赢,则可以预见选聘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等项目在乡村基层的推行落实则更为顺畅。
当前在国家的重视与推动之下,基层就业利好政策在持续发力;
中心城市对周边乡村郊区的反哺支援力度也在逐步加强,稍显薄弱的是乡村基层场域的“能量”释放并不尽如人意,这减弱了乡村基层发展平台的吸引力。倘若上述国家政策、城市资源、乡村场域三根“支柱”均能正常发挥作用,并彼此配合形成合力,这将意味着“新基层、新生活、新成长”的显著变化,将会大大改变当前高校毕业生基层职业发展的窘境,丰富和发展基层“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传统内涵,真正满足基层民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2019年10月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这为高校毕业生志愿下乡、到基层任职奠定框架基础和确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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