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一、考核工作项目及分值
考核满分为1000分,不含增分分值。
(一)党组织建设工作(200分)
1、加强村级班子建设(50分)
建立一个好的村级领导班子,带出一个好的村级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30分)。村级班子团结有力,干部有自己的致富项目,在村民中能够起到带动作用,能够组织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20分)。
2、"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30分)。能够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村里的重大事项,年底有组织部门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群众,排出名次,第一名得满分,每降低1个名次扣1分。如年内村里出现重大事项没有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引起群众上访、举报的,不计分。
3、坚持党组织的各项活动(30分)
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10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16日)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0分),党员评议支部(10分)满意率在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村党组织书记年底述职(40分),全体党员参加,还应邀请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非中共党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满意率在90%以上的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各村或成立红白理会,并能积极开展工作计20分。
6、参加各类会议情况(10分),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各类会议计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二)安全生产工作(200分)
(三)平安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200分)
1、信访工作100分。发生一起赴区集体上访或非访事件扣10分,赴区个体访扣2分;发生一起赴市集体访事件或非访扣20分,赴市个访扣5分;发生一起赴省集体访事件或非访扣50分,赴省个访扣20分;发生一起赴京集体访事件或非访一票否决,发生一起赴京个访扣50分。
2、平安建设100分:各村组建义务治安巡逻队,正常开展巡逻的计30分,否则不计分;技防设备安装且正常使用计10分,否则不计分;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最低的村计20分,其它村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台账资料整理规范计20分;群众走访按各级规定达到要求的计10分;群众满意度测评计10分,电话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满分,80%-89%的计5分,低于80%的不计分。
由分管综治、信访的主管领导结合综治办、信访办和派出所统计。
(四)殡葬改革工作(200分)
按照乡分配任务,年终完成任务的计150分,少1例扣20分;严禁偷埋乱葬计50分。杜绝各级干部收钱,以罚代化,发现1例偷埋乱葬的此项不计分,发现一例收钱后偷埋的除此项不计分外,并没收违法所得,超过2000元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给予当事人、参与者党政记处分。
以上由主管殡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民政所、殡改办统计。
(五)阶段性工作(200分)
1、水费征收30分:按时完成任务计30分,每推迟一天扣3分,完不成任务的不计分。(各工作片和财政所统计)
2、合作医疗30分,参合率最高的村计3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各工作片和财政所统计)
3、养老保险征缴工作20分,按期完成任务的计20分,每推迟一天扣1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各工作片和劳动保障所统计)
4、"清洁家园行动"50分,具体分值以乡清洁家园实施方案为准。(由各工作片和乡考核办统计)
5、惠农政策落实30分:按照各级规定及时把直补卡、款按时发放到群众手中计30分,每出现一例到乡、区、市反映问题,且经过落实确实没有落实惠农政策的分别扣10分、20分、30分;因惠农政策不落实出现一例集体上访的除不得分外,并给予支部书记党、政记处分。(考核办、信访办统计)
6、沼气建设20分,完成任务得满分,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2分,没有建设任务的村此项不得分。(由各工作片和农业服务中心统计)
7、畜牧防疫20分,根据抽查结果,按防疫密度得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按区畜牧局考核标准核定。(由各工作片和农业服务中心统计)
二、增分因素
(一)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除上述范围内的各类临时性工作,每项分值100分,根据工作情况由党委、政府临时决定各项分值和名次,每降低一个名次依次扣 5分。(由考核办、各工作片和办公室统计)
(二)年内无上访案件(区级以上)的村奖30分。(信访办统计)
(三)年内无计划外生育的村奖30分。(计生办统计)
(四)各村完成一个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项目奖20分,每增加200万元增加10分。每提供一条有价值信息,并且能落地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度增加分值,最多可增加200分。(招商办统计)
(五)年内各种省、市、区工作检查,被省、市、区通报表扬以上的,分别增加50分、30分、10分,受到表彰的,根据情况酌情另行加分。(由考核办和有关部门统计)
(六)殡葬改革工作年终考核完成任务每超额1例增加20分。
(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20分,年内新增产业,成方连片形成规模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各工作片提供)
八、党委政府组成人员年底对每村进行民主测评,50分。
三、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办法:乡成立考核办公室,由乡人大主任张顺利同志任考核办主任,各工作片片长、乡有关领导任副主任,专门抽出专兼职人员为成员。各项工作的考核由考核办及相关部门负责统计,阶段性工作和临时性工作结束后公布名次,由考核办计入村级考核档案,年终按乡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相挂钩,(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在各项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年终考核综合位次前三名的村分别奖现金10000元、5000元、2000元。综合位次后三名的村,对村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最后一名的村,给予村主要负责人组织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形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对乡工作人员的考核
(一)对包村干部考核:按照乡党委、政府规定的百分制考核,参照分包村的考核结果和平常工作表现确定年终考核档次。
(二)对其它机关人员的考核,按照工作职责的落实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考核档次。年终考核位于最后三名的,取消年终优秀格次评选资格。
(三)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不负责任、不认真、不到位,形成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取消各类奖励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对包片领导的考核
按分包行政村平均分计算排名,第一名的,奖片长现金1000元或者同等价值实物,最后一名通报批评,取消年终优秀格次评选资格。
本考核制度自2010年4月15日起实行。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恒微文秘网 https://www.sc-bjx.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恒微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恒微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135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