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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在乡村振兴推进会上汇报发言(2024年)

来源:振兴乡镇 时间:2024-07-24 13:19: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医保局在乡村振兴推进会上汇报发言(2023年),供大家参考。

市医保局在乡村振兴推进会上汇报发言(2023年)

市医保局在乡村振兴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脱贫不脱政策,巩固拓展医保扶贫成果。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对已脱贫人口继续落实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和一站式结算四项任务。全市XX万已脱贫人口除服刑等无法参保的人员外,全部参加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落实参保资助XX万元;
继续落实已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倾斜政策,至9月底,全市8.73万人次已脱贫人口享受三重保障住院报销X亿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7.5%,有效防止了因病返贫。

  二是调整完善政策,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对标国家和省上政策标准,在保持原有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从9月1日起,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参保资助和三重保障政策,并于9月13日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9月份,按照调整后的三重保障政策,全市共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报销住院医疗费用XX人次XX万元。

  三是加强监测帮扶,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在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之间建立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监测机制的基上,推进建立医疗保障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明确监测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重点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基本医保和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政策落实参保动员、分类资助和医疗费用救助帮扶政策。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调整后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从9月30起执行,从近期执行和调研情况看,目前还存在调整后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相关台账建立不规范、新增对象未及时纳入制度保障等问题。下一步,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紧盯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参保、资助和待遇落实,加强监测帮扶,健全台账资料,全力做好后评估准备工作。

  (一)落实新增人员实时参保。紧盯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待遇、费用“一站式”结算XX项硬任务落地落实,通过“拉网式”“过筛子”的逐户逐人筛查摸排、加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及时将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范围。

  (二)规范完善台账资料。根据省医保局统一的指导要求,及时完善运转县乡村三级参保、资助、医疗费用报销和监测等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异地参保、无法参保佐证资料,确保各级台账统一规范、数据一致、运转及时。持续做好户内参保票据、资助凭证、报销凭证等资料整理完善,确保户内资料完整有效。

  (三)认真做好后评估准备。市医保局于7月20日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从参保动员、参保资助、待遇享受、巩固“一站式”结算成果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提前行动,紧盯重点对象、薄弱环节,组织力量通过明察暗访、全面摸排等方式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问题清零。要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政策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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