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调研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土包子”为你整理了这篇医疗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大新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调研报告
大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春电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医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县医疗保障局为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持续推进,不断夯实医保各项基础工作,落实相关政策。通过走访调查、实地观摩视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了解实情、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督促落实,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完善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
1.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一是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对象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截止目前我局对1145名特困人员、16名孤儿、1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955名农村低保对象人员进行参保资助,资助金额共计271.31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二是根据桂医保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继续按照原医保扶贫政策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19年、2020年跟踪期内脱贫户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给予全额资助,对2014年、2015年退出户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30%给予资助,对2016年、2017年、2018年脱贫户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资助。截止目前我局已对 36985名脱贫人口进行参保资助,资助金额共计560.27万元。
2.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与税务部门联合,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强化政策宣传,采取驻村收缴,下户催缴,银行、微信征缴及网上银行征缴等多种缴费方式,有效推进参保征缴工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1110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638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2472人;医疗保险报销512662人次,医疗总费用48773.91万元,实际总报销26867.19万元,其中跨省直接结算省平台累计直接结算366人次,涉及医疗总费用841.84万元,统筹支付387.40万元。
(二)调整落实好医保扶贫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一是8月1日前继续落实医保扶贫“198”、门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政策,优化健康扶贫“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落实141个已建村卫生室“村医通”工作,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工作全覆盖。简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报、认定、审核工作流程。二是根据桂医保规〔2021〕3号文,8月1日起调整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由原有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重保障制度递减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取消脱贫攻坚期内倾斜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对困难人群实施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的倾斜保障政策;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截至11月30日,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住院就医14441人次、765人次,医疗总费用8821.68万元,实际总报销6838.3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77.52%;慢病门诊就医报销17587人次、1530人次,医疗总费用1065.53万元,实际报销912.1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5.61%。
(三)凝聚医保力量,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1.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质量。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加强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继续实施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一站式”“一单清”“一窗口”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时无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确保待遇及时享受。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二是不断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体系。开通电子转诊、电话网络转诊等便捷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三是简化服务流程,提升医保服务。全面梳理医保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杜绝“奇葩证明”,基本实现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坚决做到应省尽省,极大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
2.严打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当前医疗保障部门的重要政治任务,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2021年4月,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运用线上答题、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及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参保群众法制意识。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诱导住院、虚假医疗、挂床住院等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常态化,采取医保系统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有效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
3.降低群众看病就医成本。抓好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落地工作,开展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依职责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按照常态化国家药品集采机制,今年组织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国采第五批、广东省际联盟药品采购量填报、广东联盟耗材第四批(超声刀头)集中采购,持续推进我县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规范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等价格监测,做好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落地工作;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今年7月大新县人民医院、大新县中医医院两家二级医疗机构已实现DRG付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系统不够完善。医疗救助业务尚未完全纳入医疗保险经办系统管理,医疗救助精细化管理平台未能实现“云上”数据共享,导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存在滞后性。
(二)缴费参难度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部分脱贫人口缴费参保动员难度大,个别脱贫户仍存在“等靠要”思想,想要继续享受未脱贫时的兜底保障政策,不积极缴纳医保参保个人需缴费用。
三、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医疗救助体系。建议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将医疗救助业务纳入系统管理。明确医疗救助经办的具体操作流程、理清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职能归属,明确享受医疗救助人群的认定条件、认定部门等,协调建立与民政、残联,退役军人,卫健,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方式,以便更好的落实脱贫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二)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保障医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管理,避免过度检查、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强化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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