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制度第1篇考勤工作由上班签到和跟踪监督两部分组成,由社区纪检委员或设置社区办公室的办公室负责人总负责,由社区指定的专人或当天值日的人员具体实施。社区上、下午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度23篇,供大家参考。
考勤工作由上班签到和跟踪监督两部分组成,由社区纪检委员或设置社区办公室的办公室负责人总负责,由社区指定的专人或当天值日的人员具体实施。
社区上、下午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作息时间原则上参照街道执行。
值日考勤人员应准时到位,并负责记录公务(指开会、学习、出差)、事假、病假等情况;
上班时间到8:10后,跟踪监督工作随即开始。
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及时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由社区主要领导向值日考勤人员说明原因。
上班时间内因公需要外出的,应向社区主要领导或值日考勤人员说明,并在去向牌上作标示。
在哺乳期中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可分别推迟和提前半个小时,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的可增至1个小时。
严禁在一个月内外出超过20次,否则按次扣发,每次3分,并做检讨进行通报。
当天下班前,值日考勤人员应核实好出勤情况,并在考勤记录簿表内注明早退、溜班、缺勤等情况,签名后交下一值日考勤负责人。
社区工作人员集体参加会议或活动时也实行考勤,考勤结果与日常考勤一并统计。
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一次,考勤负责人应于每月10日前制作考勤结果单一式四份,一份用于张贴公开,一份送社区财务人员作当月工资核发依据,一份存档作全年考评依据,一份送街道社区效能督查组备案。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元,扣考勤分1分。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
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
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一、出勤点到制度
1、教师每周5天,每天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校、离岗。
2、实行点到制,上、下午各点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下午(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师点到见点到表的时间。晚于点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为迟到,30分或以上算请假或旷课,迟到每次扣5元。
3、教师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有课不去上或中途离岗1节以上(含一节)视为旷课,旷课1节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奖不够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师开会,开会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学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长假、节日(含寒、暑假)教师必须按时来、离校。如果教师提前走或推迟来校的每天扣20元,考勤评分时还要根据考勤评分条款扣分(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有相关的材料说明。)。
6、每学期事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出勤奖,此外超过1天扣50元,超过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奖。
7、请假1天向校长报告,请假3天及以上向校长报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师自行安排代课,教室空堂以旷课处理。特殊假学校安排代课。
8、特殊假:婚假、产假、丧假、手术假、重病假,陪护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属亲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学校安排代课。9出勤点到每月统计一次,满勤奖惩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规定计算。
二、特使假时间规定
1、婚假:(1)不符合结婚年龄的不给假;
(2)符合结婚年龄的给假7天;
(3)教师子女结婚假2天。
2、产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师享受产假三个月。
3、丧假:父母(指男女双方)、子女去世给假3天,配偶去世给假5天,其他亲属(亲兄弟、姐妹)丧假给一天。
5、重病假:县鉴定办证明为准。
6、培训假:自身函授、自考、职称培训、考试请假,按实际需要给假。
7、公假:凡学校公派外出、开会、考察以及个人业务文化提高的听课、考试为公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一:目的:规范操作标准,增加管理透明度,确保员工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班线长,文员,员工
三:内容:
1:每天上班开早会前,班长要认真如实做好<<员工出勤表>>。并于8:00钟开早会前交到办公室,由文员汇总。
2:员工上下班应该自觉刷卡,如有特殊的原因忘记打卡,或者出现打卡故障,应马上到办公室文员处说收明情况。并填写<<员工动态表>>否则视为缺勤或旷工
3:班长要认真,仔细做好员工<<员工出勤记录表>>记录表。
4:员工出勤表每天公开张贴于各班组指的的位置上,公开接受员工的监督
5:出勤最终考核的依据以打卡记录和出勤表综合判定
6:文员在计算考勤时,要扣出请假,旷工甚至缺勤的天数,不能拿加班小时去补冲
7:每月员工的考勤会在车间公布栏上张贴3天,员工应主动审阅,发现问题,应即时反馈。往后概不负责
8:出勤记录是员工计算薪资的唯一标准。相应人员不可以循私舞弊,粗心大意,一定要保持公平,公正。正确性。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界定
员工**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
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
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
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
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
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
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2)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
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
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为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法》及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实行考勤制度
(一)镇干部职工的上班时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每周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除有特殊任务需要加班外,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二)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机扫描人脸记录考勤情况的方式,每周一、三、四、五实行考勤管理(周二为干部下乡驻点联系群众日),考勤管理每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15—8:45,签退时间为下午5:15—5:45。凡上午8时45分后签到视为迟到,下午5时15分前签退视为早退。
(三)干部职工个人因公外出(出差、开会、下乡等)而无法签到、签退的,需提前填写《洋青镇干部职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报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登记表的,需征得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口头同意,并在因公外出后第二天内补填登记表],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做好汇总工作,并于每周一上午下班前将本办公室上周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名后报送到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劳动或组织其他活动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度。有事要早退者,需报镇主要领导同意才能离开会场,否则当旷工处理,考勤情况当天通报。
(五)考勤签到后不明去向,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无法联系上其本人安排工作的,当旷工处理。
(六)考勤管理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每周一将上周的"干部考勤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将情况反馈至党政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二、实行请(休)假制度
(一)干部职工请事(病)假,需填写《洋青镇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同时说明事由,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事(病)假具体审批权限为:镇班子成员请假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请假1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其它干部、职工请假1天内经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
2天以上(含2天)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主要领导审批。
(三)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由所在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主要领导批准。
(四)休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报告本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五)凡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实行处罚规定
(一)当月累计上班迟到、早退达到5次,按旷工1天处理。
(二)中途无故离岗、缺席会议或集体活动1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
(三)一个月事假累计3天以上不超过10天,病假累计5天以上不超过15天,本月乡镇工作补贴按50%比例发放;
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本月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8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正式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实行监督制度
(一)本制度是参照《公务员法》及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的,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要互相监督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负责人)要实事求是把好考勤关,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干部的管理,安排好本办公室的工作。
(三)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本制度顺利实行。严重违反本规定者除按本制度处罚外,分管领导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训勉谈话,屡教不改的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
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作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勤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成立考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勤管理办公室(下称考勤办),考勤办设在镇组织办,考勤办正、副主任分别由镇组织委员、党政办副主任担任。镇考勤管理日常具体工作由考勤办负责。同时成立镇考勤管理明查暗访小组,各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各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二、考勤对象
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勤的方法与管理
(一)考勤方法
以人脸识别打卡机签到登记为主,以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和明查暗访为辅。
设置工作人员动态栏,工作日由办公室负责人在办公室挂牌公示本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岗、外出下乡、请假等动态情况,以方便上级部门、镇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监督和检查。
实行明查暗访制度。由负责值班的班子成员带领分管办公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职工出勤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干部职工打卡不出勤、在岗不在工作状态等情况,并进行造册登记,交镇考勤办备查。在暗访中发现打卡不出勤满2次的冲减其当年工龄假1天,以此类推,至完全冲减当年工龄假法定天数为止。接下来打卡不出勤满2次的,视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二)考勤管理
定期公布考勤结果。镇考勤办坚持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公布上个月镇机关打卡考勤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每月旷工累计3天或打卡不出勤累计2次以上的,由镇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将约谈内容形成书面谈话记录,由被约谈者签名确认后存档备查。
考勤办负责对旷工人员、打卡不出勤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督促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交由镇党组会议研究进行组织处理。
对于旷工人员,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粵人发〔20xx〕217号)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津贴补贴若干问题的规定》(电人社〔20xx〕77号)执行。
平时考勤登记结果作为年终考核、提拔任用、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四、正常打卡、异常打卡界定
(一)正常打卡界定
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在本单位指定的打卡机和规定的时间段进行打卡。在上班时间前和下班时间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正常上下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
(二)异常打卡界定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上午8:30,下午14:30)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工作人员下班时间(中午12:00,下午17:30)之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前及下班时间一小时后打卡的,视为无效打卡。
工作人员上下班如有异常打卡情况,本人应如实在考勤系统填写行政审批(“外勤、请假、补卡申请”),说明异常打卡原因,分管领导审核确认。
五、缺勤的处理
(一)上班没有签到而下班签到的视为迟到;上班签到而下班没有签到的视为早退;上下班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二)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满4次的视为旷工一天,以此类推。
(三)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15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六、请假程序和事假、病假的规定
(一)请假的类别和期限
工作人员享有的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及节日假等。各种假期的期限按国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二)建立请销假的制度
凡是需要请假的,个人应事先提出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工作人员请假审批制度。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请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由书记审批;
股级以下干部职工事假二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天以上五天以内的由镇长审批,五天以上的由书记审批。
事假。根据电人社〔20xx〕77号“工作人员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停发其当月工作性津贴”。请事假的在本人的公休假中冲减。按政策规定补休假的除外,在休假时应注明为补休假,并提供补休假的依据。
病假。请病假要附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医药费收据等相关依据,并按程序审批。根据电人社〔20xx〕77号“工作人员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的(含三个月),第四个月起停发工作性津贴;工作人员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停发其超过时间的工作性津贴”(每月工作性津贴按30天算,超过时间按天数扣除)。
执行休假报告制度:股级以下干部休假期间离开茂名地区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副职班子成员休假期间离开茂名地区的,必须向书记报告。
因急事、疾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致电请假,经批准后生效。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回单位上班的,应申请续假。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奖励规定。带薪休假、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支付办法,按照电办字〔20xx〕53号、电人社〔20xx〕94号和电人社〔20xx〕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干部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在星期六、星期日因公务加班工作的,按政策安排补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公务加班的一天按一天补休。
(二)惩处规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查岗、查考勤记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在考勤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包庇,或申报异常打卡登记管理过程中出现搞人情交易、以假乱真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相冲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由镇考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
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
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
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
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
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
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
6—30天由校长审批;
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平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
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
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
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
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
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财务部)。
第三条名词解释
迟到: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早退: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的行为。
加班界定:
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一小时以上的,及经
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条正常工作时间
财务、商务管理类人员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时下班)
营销类人员若采用灵活上班安排制,须经部门大客户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出勤刷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且必须亲自至门禁处刷卡。
刷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员工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应及时填写《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给予通报批评,如当月累积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处予超过次数每次20元的负激励。
出具的未刷卡说明单经核实如有不实之处,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申请人和审核责任人各50元的负激励。
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虚假考勤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双方均按旷工论处,并处予双方每人50元的负激励。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
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内刷卡上班者视为迟到,迟到者通报批评,且负激励20元/次。如当月累计迟到超过6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事假半天计算,且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早退:
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6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负激励20元/次,且通报批评。
员工当月累计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
累计早退超过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计算;
累计早退超过6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旷工:
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
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理由者,以旷工论。
旷工1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不计当日工资。且给予50元/次的负激励;
年累计旷工5天(不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第八条因公外出、出差
公出:
员工因公于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原则上员工应在早晨上班进入公司后方可执行公出任务。若员工超过公司下班时间尚未完成公出任务时,可不必返回公司。
如因交通情况等原因需先执行公出任务然后才进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录考勤系统的,应及时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报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出差:
业务上有必要时,员工可以填写《出差申请单》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如因事情紧急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应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逾期未补者,按事假处理。
出差期间应24小时保持可联系状态,并随时向公司汇报出差行动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条公司提倡员工应积极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申请。
日常的加班,由部门经理审批,节假日的加班,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加班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刷卡,没有刷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有刷卡记录但无部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部门经理及以上的员工的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条加班费支付及调休
日常的加班
对于日常的加班,原则上公司给予调休,在不能安排调休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节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据员工自主选择给予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调休申请
员工申请调休的须提前申请,经核查考勤记录,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有效期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必须提交《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有效;
如遇紧急事情,应于事假发生1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形式报告直属领导,经相关审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则以旷工处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计,最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计,超过半天不足1天以1天计。
第十二条休假种类
一、事假
员工请事假应有正当理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事假期间薪资。
事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病假
员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进行治疗时需提交病假申请,病假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休假建议单及相关诊断材料(病例本)作为证明依据,否则以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薪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如发现员工出具的休假建议单或病例本等证明材料不实,当日以旷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50-200元/次的负激励。
三、婚假
员工申请婚假须提供结婚登记证明;
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计10天。
四、产假、护理假
员工申请产假、护理假须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者(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增加晚育假30天(仅限在上海工作的员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
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5天。公司男员工配偶如为晚育者,男员工可享受3天护理假。
五、丧假
若员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丧假。
六、带薪年休假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统一安排的休假,计入员工年休假总天数内。
带薪年休假申请流程
申请(个人)→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备案(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
七、如果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则不享受产假、护理假等相关规定。
八、婚假须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申请,产假须在生育前1个月内申请,护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内申请。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条考勤统计
员工考勤是每月员工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每月月末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将以员工刷卡签到记录为主要依据,结合相关的请假、出差流程,统计员工月度出勤情况,并以此核算当月工资。
第十四条未刷卡并没有相关流程(请假、出差、考勤异常说明)者,均不计当日工资,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商务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基本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仍未到岗。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者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
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
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
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
二、入职与试用
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入职后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是双向选择,员工与公司都可随时解约。
试用期可提前转正,前提看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考勤规定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打卡。
公司标准工作日为:
周一至周五全天。
国家双休制。
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下午六点,中午12点-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含用餐时间)
因工作岗位不同,法定节假日,请假,休息应处理好自己负责店铺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许每人每月有2次(含)迟到机会,累计不超过20分钟。每月允许请假30分钟(单次),不扣除工资和全勤奖金。
2、迟到超过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类推并累计,不享受当月全勤奖金。
3、请假1天以内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业微信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业微信审批通过后填写请假条。
4、非整天的请假时间按照小时累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满8个小时为1天,不满8个小时的,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并扣除全勤奖金(周五,周一不允许请假)。
5、如临时有事不能提前请假的,应通过公司企业微信进行审批。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按日工资三倍扣除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公司无需发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岗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例,无证明这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的50%发放,不享受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协商处理。
(四)婚假
根据最新国家法定婚假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节假日和公休日),持证给假,按结婚证日期三个月内享受,婚假须连续一次性休完。
(五)产假
(1)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不享受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7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3)男员工配偶生育时,可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六)丧假
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离世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3天。
(七)工伤假
经权威医院和机构核定后公司与发生工伤员工协商处理。
(八)年假
对于入职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员工,享受3天带薪年假;
满3年的员工,享受5天带薪年假;
5年以上,享受10天带薪年假。
年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请审批,不得与节假日连续请假,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公司说明。年假期间店铺邮件和订单需正常处理,维护店铺绩效,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九)辞职管理
公司员工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填写书面申请。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公司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上级,以保证及时进行工作对接和相关资料存档等。
本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没有提前申请自动离职者不给予发放薪资。
五、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凡既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部分行为规范职业准则
一、基本工作规范
本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和部门的利益为重,对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铺负责,不做有损对公司和店铺的事情。
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对待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以个人主观理由推卸责任。
同事直接应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加强团队协作。不诋毁、恶意评价其他同事。
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积极提高工作状态,不推脱,不拖延按时完成上级交代工作。
二、保密义务
所有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及部门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文件,严禁对外泄露公司数据,(自己负责店铺名,产品,广告费用预算)。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部门秘密文件,技术方法,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一旦发现给予严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无条件给予解雇并进行法律程序进行**。
三、禁止下列情形
利用公司店铺产品图片或者数据资源从事其他兼职工作或者私自经营店铺,一经发现严重处理给予无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辞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时间不得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给予辞退。
禁止顶撞上司,不听取安排。
工作不在状态,制单、邮件、Case、AZ等基础操作错误,店铺问题不及时处理,一经发现自己主动填写处罚单。(处罚标准最低30元人民币,情节严重最多不超过300人民币每次)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他规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
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
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
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
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
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七、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八、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旷工。无故缺勤。
请假(销假)
①请假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出差。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20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分;
2、凡是无故**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界定
员工**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
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科室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医院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5月—9月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30;
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
10月—4月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30;
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00。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10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0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
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科以下人员请假1—3天的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4—7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含连休5—7天),7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含连休7天以上);
各护士长、科主任、组长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含非节假连休3天以上)。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注明原因。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向所在科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分管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日工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扣绩效工资。当月累计病假达15天及以上的,按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扣当月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者试为**职。
4、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上级领导),如实说明原因,(按第九条原则)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积休假
1、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享受一年一次累积积休7天假。工作每增加一年累积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积期不超过14天。
2、积休假需一次休完,年度未休积休假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累计时段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5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15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妊娠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7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所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上级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医院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当月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10%;
旷工二日(当月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30%;
旷工三日(当月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
旷工超过三日(当月累计)者,医院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
2、产假:女教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提供相关证明)。
说明:(1)以上五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40元;
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
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哺乳假:教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原因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
3、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
子女当年高考,教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
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
(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
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1)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
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
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
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情况。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登记,并负责安排教学任务;
6——30天由校长审批;
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办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
2、临时代课教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教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
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
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
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7、由学校安排教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
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按照课时差距给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
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9、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
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
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
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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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
(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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