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细则第1、早晨和中午到教室后,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在走廊和教室追逐打闹和做学习无关的事情,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违者一次扣3分;2、上课过程中(包括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专心听讲。不要出现以下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细则16篇,供大家参考。
1、早晨和中午到教室后,不能大声喧哗,不能在走廊和教室追逐打闹和做学习无关的事情,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违者一次扣3分;
2、上课过程中(包括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专心听讲。不要出现以下与课堂不和谐的现象:说话、睡觉、看课外读物(任课老师同意情况除外)、下位乱走动,做其他作业(任课老师同意情况除外)听音响设备;玩游戏机、手机;做小动作;打闹、随意请假出教室等;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一次扣5分;
3、课堂上必须尊重老师,不得出现故意顶撞老师、打断老师讲课、不接受老师的批评等不尊重老师的行为;违者一次扣10分;
4、每天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和相关学习任务(作业不能抄袭),违者一次扣5分
5、作业必须独立完成,不能抄别人的作业,也不能把作业给别人抄,早晨来学校不得补写昨天的作业,各类考试不得出现舞弊现象;发现抄作业一次扣5分,发现考试舞弊一次扣10分。
6、早读课时间必须用于读书和背诵,不得干其他的事;
7、每一位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教室和走廊的清洁,不得乱扔纸屑和其他垃圾,乱挪动桌椅,桌椅保持横竖一条线;不按时按量参与劳动者,一次扣3分,乱扔垃圾者一次扣3分;每日卫生评比得差,每人扣2分;
8、不得进入网吧、游戏室台球室等其他各类不适合的娱乐场所;从健康和成长的角度出发;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听、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和相关音响制品;上述任意一种情况,一经发现扣20分;
9、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不要出现打骂现象,如遇到不可调解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当班主任不在时,要及时告知任课老师请求帮助;打架斗殴者一次扣20分;
10、爱护班级和学校一切公共财物,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者需照价赔偿,并扣10分;
11、按时完成老师及班干部安排的各项工作(如宣传稿、黑板报等等),违者一次扣5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所对外进行的营销、合作、审核、荣誉、资金、资质、政策等申报。
第二章 申报职责范围
第一条 行政副总经理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筛选。公司总经理负责申报项目的确定,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前期申报的部门协调,并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内容和附件进行审核。
1、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产品及公司形象等方面项目;负责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文字方面进行审核。
2、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有关展会、市场规划、销售等方面项目。
3、加工事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加工产品、项目。
4、财务部归口管理有关资金、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政策等方面项目。
5、研发中心归口管理有关科技、生产等专业、技术项目。
第三条 财务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项目编制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
第四条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实施具体项目文字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申报材料的适宜性,并对所涉及的申报项目进行信息记录,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并定期向办公室提供信息。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申报结果,并将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和维护;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要进行对外宣传,以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 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申报。
2、本办法从20__年1月1日起生效。
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班长:
1、团结全班同学,作好班主任管理班级的助手,发挥好班主任与班级联系的纽带作用。
2、每两个星期督促班委召开一次班委会,并将会议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回报带领全班同学及时完成班主任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老师安排的工作。
3、对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召开班委共同处理。
4、辅助班主任落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对班级要有整体设想和每月目标设计。
5、在学习、活动和生活中,做其他同学的榜样
学习委员:
1、热爱学习,刻苦学习,在学习上,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
2、认真了解、分析本班学生是各种学习情况,态度,方法等,每周五汇报老师。
3、组织一些有关学习的活动。
4、组织早自习,午自习的学习,形成良好的班风。
5、指导班级科代表工作,辅助科任教师落实好课堂教学及课后复习工作。
6、每一次期中、期末考试后,组织班级同学进行学习方法的交流。对学习成绩较落后的同学,给予学习方法上的指导
7、教学日志的填写,拿粉笔。
纪律委员:
1、早自习、午自习以及自习课的纪律。
2、负责统计每个同学的分数,适时提醒同学们注意。
劳动委员:
1、负责卫生安排及保持。
2、注意每天的卫生分,适时提醒同学们注意。
3、每天按时检查班级和公共区域卫生。
体育委员:
1、作好每周集会时的组织工作,确保班级每个同学在升旗仪式中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
2、组织好每天的间操、眼操工作,作到间操、眼操有质量,不敷衍了事。
3、策划、组织、协调好学校组织的大型体育竞技活动,真正作到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文艺委员:
负责班级文娱活动、班级布置。
生活委员:
负责班上活动的开支等。
团小组长:
负责班级团队活动,宣传团文化。
男、女寝室长:
负责寝室卫生安排与检查,团结寝室成员。
课代表:
负责与各科老师联系,按时收齐作业交给老师,随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
文明礼仪
1、男生不留长发,如长发超过相关要求的标准,要及时修剪,否则将帮其强行修剪,违者一次扣5分。
2、衣服穿戴整齐,不戴饰物,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违者一次扣5分。
一、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 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
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必须做到: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个人卫生。
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7、必须做到: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8、必须做到: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须做到: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0、必须做到: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闭合项目管理链,确保工程项目自计划开始至目标完成全过程受控,促进项目经营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化整合与合理流动的速度,提高资源效益和时间效益;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在进入收尾阶段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书面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所在项目收尾的具体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术总结等)编制及移交、工程验交、竣工结算、财务清算、未完债权债务的签认确定等全部工作,并对所在项目的收尾成果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对项目收尾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其优化、风险规避等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对项目收尾工作的成本进行控制,履行项目实质上结束后未完的债权债务。
第三章收尾工作要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5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部应提出《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和《收尾工作计划安排》,报公司项目成本部评估备案。项目成本部应同时派员现场核查与协助。
第七条《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程验工计价及尚未计验项目的预期计验情况;
(三)工程款拨款及余款的预期拨付情况;
(四)开累的项目制造成本;
(五)开累的财务状况;
(六)安全质量状况及赢得安全文明表彰和优质工程奖的预期;
(七)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八)竣工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
(九)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的安排意见;
(十)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
第八条《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应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进度和计划,并应有相关保证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验时限;
(二)竣工文件资料(含技术总结等)完成时限;
(三)竣工结算完成时限;
(四)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及完全结清时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费用计划。
第九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及《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后,收尾管理组应及时登记建卡,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并建立项目收尾工作目标管理图表。《评估意见》经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收到《评估意见》后10工作日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将资金帐户变更为公司项目成本部帐户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并取得书面回执;
(二)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储蓄帐户(如有)注销,并将原帐户资金余额、财务印鉴、空白支票、财务档案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三)办理完成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等的债权债务签认手续;
(四)将剩余人力资源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将闲置物资、机械设备退还公司租赁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点;
(六)将竣工文件编制、竣工结算、财务清算工作所须资料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预算工程师到公司项目成本部开始上班。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经理部可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在保证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文件档案移交的前提下,报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进行竣工文件档案的形成与移交。若实施后出现5日历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项目成本部将在最终的项目收尾绩效考核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收尾工作的难度与进展程度,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可分别由收尾负责人、竣工文件编制负责人替代进公司项目成本部集中办公。
第十三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作为在公司机关助勤人员,由公司项目成本部管理,继续所承担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收尾目标全部完成后,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上述人员才能从事其它工作。其间,一并接受公司目标责任成本绩效考核与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统一管理进入本部的项目收尾工作,会同项目经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收尾工作结束后,已明确并办理签认手续的未完债权债务,移交收尾管理组负责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收尾管理组负责向建设单位清退,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应协助。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项目成本部对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项目,集中在德阳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分帐户管理。其中:铁路以外项目分别按原项目名称开设帐户,铁路项目开设专户。
第十七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各种津补贴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公司项目成本部财务造册代支后列入各项目收尾费用,奖金根据项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项目成本部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所属项目收尾费用中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和经营费均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经营费必须事先报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探亲费、办公费,单台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项目成本部部长审批后列入各项目。
第二十条各项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经公司项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项目后续成本,以保证项目制造成本的完整与真实。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绩效实行单独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时间效益、费用效益及最终的工作质量(债权债务清结、社会效果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函告公司项目成本部,以便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部负责解释。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一、纪律
1、 每天珍惜时间学习,上课提前2分钟到教室,晚自习提前10分钟到教室学习,迟到一次,情节严重程度扣1-2分。
2、 提前到教室后,不能大声说话或叫喊,不能再走廊剧烈跑跳,不能再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闹,影响他人学习,不听值日班长、班干部劝告的违纪者,视情节相应扣1-3分。
3、 上课过程中不专心听课,如有讲小话、睡觉、看课外读物、乱走动等扰乱课堂纪律的经一次提醒后继续违规视情节扣1-2分并没收其相关工具(如课外读物等)
4、 课堂上必须尊重老师,如有故意顶撞老师,打断老师讲课,不解释老师的批评等不尊重老师的行为者扣5-10分并视情节写50-800字说明书。
5、 每节自习课、阅读课要保持安静,讨论问题要小声,不能乱走动位置,不能睡觉,要听从班干部和值日班长的劝诫,违反规定者视情节扣1-3分。
6、 每天必须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独立自主完成,作业不交者,完成抄袭他人作业者及质量太差,受到老师批评者一次扣2分。
7、 在上课是做其它科相关作业事件者,被同学发现并提醒必须停止,如不停止或被老师发现扣1-2分。
8、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按相应时间算为旷课,并视旷课事件长短扣1-3分。
9、 严禁打架斗殴、私自下河洗澡、谈恋爱、上网、夜不归宿,一经发现或查实,扣50-100分,并建议学校辞退违纪者。
二、 出勤
1、 集会、跑操迟到扣1分,做操不认真,排队列不整齐的同学经一次提醒后继续违规扣1分。
2、 升旗、集会、跑操时,有较重病情、有急事必须向班主任或体育委员请假。
3、 按照规定时间上下学,不准迟到。迟到一次警告,迟到两次扣1分,三次扣2分,以此类推。迟到者在当天晚自习开始5分钟后,在讲台前向同学讲明迟到的原因,并保证下次不会再次迟到。如叙述不出理由扣1分。如被政教处或学生会人员抓住迟到者,扣2分。
4、 不准早退。违反者扣一分,如有特殊理由应向当天值日班干请假说明。
5、 不准旷课。旷课一节扣5分,两节扣10分,以此类推。连续无故旷课四节以上叫家长,累计旷课三十六节,按教育部规定,勒令退学。
6、 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必须要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能出校,违者扣2分。
三、 卫生
1、 值日生每天按时打扫卫生,不得迟到或早退。有特殊事情需向劳动委员请假说明情况,否则扣3分,并加罚值日一天。值日生要认真负责自己所打扫区域,如打闹嬉戏者加罚一天值日并扣3分。
2、 教室值日生要维护好当天教室、走廊的卫生,做到工具摆放整齐,工具房干净。地板洁净明亮,不得留有泡泡糖残渣。每天都要擦拭门窗、黑板、讲台,检查未达标者给予警告,警告一次者,加罚值日一天,不服从班干部管理者扣3分。
3、 公共区的打扫应在7:15后进行,不得提前。劳动委员每天都要对教室、公共区进行监督检查,记录每天得分情况
4、 在教室乱扔果皮纸屑、食品袋者,抓到罚值日一天,并扣3分。
5、 教室、公共区、寝室卫生得分在90分以下的小组,加罚值日一天,并扣值日生相应分数。
四、文明礼仪
1、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染发不烫发。
2、 男女生不佩戴饰品(项链、戒指等),耳朵不穿孔。
3、 在校园内男女生不穿过松过紧过露的衣服,不穿拖鞋、高跟鞋等。
4、 女生不描眉,抹口红等。
5、 在校园内必须穿校服。
6、 见到老师、领导要有礼貌问好。
7、 凡违反本章条例视情节扣1~5分并作出相关处罚。
五、加分明细
1、 对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突出的进行加分:1-3名加6分,4-6名加4分,7-10名加2分。
2、 对学习进步大的同学加分:每前进5个名次加1分。
3、 主动帮助他人提高学习成绩者加分:被帮助人每进步5名,每次加1分。
4、 检举他人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一次加分。
5、 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并查实的:加1-5分。
6、 参加校级区级市级比赛获奖加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7、 积极参与班级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的:每次加2分。
8、 获得卫生循环红旗加分:值日组每人每次加1分,卫生委员加分。
9、 参与板报设计的:每次加1分(班干部除外)。若板报作品评比前三名宣传委员加2分。
10、 在各项活动中班干部积极组织,使班级获得好评的:相关班干部每次加2分。
注:
①每人每个学期共100分。每周统计一次加扣分情况,并在班级内张榜公布。
②每学期统计结果由班主任保存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③扣分加分由纪律委员负责,处罚由班主任负责。
④本学期结束后,60分以下的同学请叫家长来学校并写一份检讨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__]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__]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 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 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 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 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 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 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委管理制度
1、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每学年总评换届选举。
2、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寝室设计大赛等活动。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学术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负责收取学习方面的费用。
文体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各体育队;尤其注意多开展女生体育活动;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指导参加校内院内文艺活动。(文艺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注意发现文艺人才。
团支书:负责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负责团员教育、评议、推优工作,鼓励同学向党组织靠拢;负责团日志的记录;构思、筹划、举办每学期的团日活动;负责每月的党章学习活动。监管班级帐目。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班委宣传的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负责张贴海报及向团学联上交班级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报告书。
组织委员:负责租借教室,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各种活动,班级信息处理工作,协助班长,团支书开展各项活动:配合学院组织部工作。
3、班团干部考核制度:
(1)责任心强,热衷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2)恪守职责,认真负责,按时出色的完成任务;
(3)积极准备各项活动,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
(4)团结同学,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
(5)思想保持先进,积极向上,心胸宽广;
(6)班干部之间要团结互相协作。
4、班干在工作中,要积极征求同学们的意见,维护班级的利益,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
5、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并造成重大失误的,进行教育批评,严重者可考虑免去班干部职位。
6、班干严禁以权谋私,特别是在财务上,有盈私行为的,查证属实,免去职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并对其公开批评。
7、班委工作和班级活动以一名班委负责,其他班委积极协作展开为主。
一、及时认真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掌握志愿者活动发展动态。
二、科学总结志愿者工作经验,探索志愿者工作规律,加强志愿者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做好志愿者工作。
三、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志愿者工作,妥善处理志愿者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努力营造志愿者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志愿者工作,大力建设,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充实志愿找工作档案。
五、深入调查,真正掌握生活需求,社会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对象,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六、精心设计活动主题,抓住志愿者服务日等有利时机,精心设计垃圾分类活动主题,科学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志愿服务的高潮。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七、认真做好垃圾分类活动的宣传总结工作,并对活动中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活动有效。
八、积极鼓励,指导团队组织建立不同形式的志愿者组织。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定期督导志愿者组织管理活动开展情况。
九、按期对志愿者组织进行评选表彰,促进志愿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十、充分发挥志愿者数据库功能,日益规范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
十一、以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为阻碍宣传,挖掘志愿者典型,发动更多的社会群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第四条:学习制度
全体成员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学习由服务队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校的指示会议精神,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了解我国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学习其他学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学习活动,以及提高协会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学习内容由组织部负责整理,各小队由小队长负责根据大队安排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内交到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并与会后两天内写好工作总结交于组织部。
在学习中,总队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学习内容由组织部门做好记录,作为存档资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考勤制度
服务队成员,在参加内部组织的活动以及协会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小队长并请示会长,并及时补写请假条。
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会长或副会长签名方可生效,并交组织部备案。
如没有请假条,而会长及小队长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旷会处理。
服务队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小队长或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归队后应及时消假。
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凡在活动中私自离队者,给予大会警告处分。
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组织部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各队自行开展的活动。小队负责做好本队考勤记录,并交组织部存档。
服务队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六条:活动制度
服务队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服务队全体成员应服从大队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服务队全体成员应遵照学校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校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校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各队小队长可携带本队成员自行参加一些有益于社会人民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写出详细的计划、人员安排、交由团委或会长处审批。
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活动的准备工作:
(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服务队的干部集体商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计划。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队员公布实施。
(2)对于服务队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组织部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责任分明。
(3)申请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所有物品由组织部和小队长负责。
(4)服务队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
(5)对于各小队所单独组织开展的活动需要报协会讨论上报团委批准,并拟定出一系列详细的计划措施。
活动的实施阶段:
(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队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总队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3)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协会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4)在活动中严禁携带亲朋好友,私自顶替协会人员名额,参加总队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在活动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确的前提下,不得顶撞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帮助其他队员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活动完工阶段:
(1)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不得自行走动。
(2)服务队成员集合后,各小队长负责清点人数,组织部做最终的情况统计。
(3)各小队队长负责收齐本小队活动中所领取的帽子、队旗、臂章等物品,点清件数以交回组织部保管。
(4)各小队按照原来路线,整齐列队,直到顺利返回学校。
(5)活动结束后,组织外联部负责书写工作总结及工作简讯,各小队单独书写本队的工作总结。如单独开展的工作,所负责小队负责人要写一份全面的工作总结上交组织部存档。并及时将材料送至《团讯》处发表,所有报送材料需经组织部严格把关审核。
(6)活动结束后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活动中的应急措施:
(1)服务队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2)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小队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3)在特殊情况下,应以总队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第七条:奖惩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协会负责人批准签名方能生效。
青年志愿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行为,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各小队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各小队用具收发工作,如因工作疏忽,丢失用具的,各小队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并照价赔偿,所在小队大会警告批评一次。
各小队负责人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小队进行活动总结。每次活动一总结,每月一总结。及时向大队组织部汇报小队工作思想和状况。无故有二次活动总结不交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大会批评警告一次,超过三次者,视为自动退队处理。
每次服务队活动结束后,各小队负责人应在二天内将活动总结交组织部。
服务队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并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改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
奖励:
(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2)协助总队额外完成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3)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队员,根据活动评选要求,与活动结束后评选,组织部报团委批准后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
(4)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团委、__志愿者服务队,修改权归__志愿者服务总队所有。
一、例会制度:
1)行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每周六上午7:50召开,听课意见汇总,研究和布置一周工作,确定周工作要点,落实工作责任。
2)校长办公会;
由校长主持,每月一次,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长及行政校长、后勤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向校长汇报一个月的工作情况,研究下个月工作及学校重大问题。
3)政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校务委员会成员参加,每半学期召开一次,听取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学校的重大问题。
4)教职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讨论、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工作报告等;
总结教师合理化建议情况,表彰被采纳的、好的建议;
改选校工会组织;
民主测评学校领导班子。
5)教师全体会议:由校长主持,每学期初,期末召开一次,平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总结阶段工作,布置近期学校工作,传达上级精神等。
二、会议要求:
1)议要有明确的议题,切实做到解决实际问题。
2)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会,要事先通知参加会议人员,让参会人员做到充分的准备。
3)会方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列会的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4)需要表决的会,要依据组织原则,做到少数服从多数。
5)会议要形成决议,不开无结果的会,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可让到会人员进一步研究,下次会议复议。
6)决议一旦形成,由会议确定执行人,坚决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拖着不办者,追究其责任。
7)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记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会议进程,讨论情况,会议决议和决议执行人,决议执行后要追记执行情况。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白班、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由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别对值班人员、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白班、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由校长室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假日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间工作人员下班时,另派专人负责值班并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
三、夜班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值班人员下班前要再次对学校全面巡查,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下班时做好交接手续。
六、若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学校公物损坏及水、电浪费现象发生,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七、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
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文明建设,提升致远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校志愿队伍的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领导
__
二、招募注册
1、志愿者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2、志愿者应立足本校,从自身优势出发,能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志愿者活动的关系,参与广泛的社会服务,提高自身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3、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三、管理培训
1、接受党支部和校工会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应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校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在不违反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2、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多样化,如:护绿队、交通队、帮困队、社区队、支教队等各队活动由学校工会统一安排,各小组分别活动。
四、信息发布
各小组活动时注意留存活动照片,及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及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信息,鼓励向各级报纸报送信息。
五、考核激励
为激励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特创建本考核激励机制:
1、党支部和校工会根据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对志愿者服务做出评价,并建立档案。
2、工会小组分为“优”“良”两个等次。小组内志愿者覆盖面保持80%,保证每人每学期服务三次,不低于六个小时,视为合格。志愿者服务每人次每小时积一分,年终积分多的小组为优胜小组。
3、根据积分情况,评出志愿者先进个人,计入绩效考核。
在校行政领导的指导监督下,在值周教师的管理、协助下,实行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值周制度。
值周行政职责:
1、值周行政要对值周教师到岗情况随机检查,全面了解值周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对值周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
2、检查全体教师到岗情况,并作记录。
3、遇学校大型活动、集会、协同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和纪律维持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请示汇报。
5、认真组织教师巡查校园,维持学校秩序,保证学校安全。
6、及时收集值周教师的反馈信息,交接班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7、督促值周教师移交记载本和值日标志。
值周教师职责:
1、佩带值周标志,准时到岗。
2、布置、总结周内工作,值周组长在周一列队仪式时公布四项活动竞赛成绩。
3、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值周行政汇报。
4、值周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5、值周教师带领红领巾值周岗的学生进行文明、纪律、卫生、公物四项活动竞赛检查,每天至少2次,记录成绩,周五汇总,评选优胜班级。
6、中午、下午放学,值周教师站在校门口维持秩序,查录各班路队纪律,指导学生安全、有序离校。
7、检查课间操、集队班主任、任课教师到位情况。
8、督促、指导红领巾值周岗的学生高质量完成值周工作。
9、每周五周前会议结束后,值周教师进行值周交接班。
10、遇特殊情况暂无法履行值周职责的,应事先向行政值周请假,并自行与有关教师对调好值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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