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荣,刘泳岐,廖 敏,姚媛媛,刘姝涵
(山西大学 文学院,山西 太原 203033)
清初朴学之风兴起,黄生作为其中翘楚,其《字诂》的价值自然不可低估。早在清代中后期,学者们就认识到了《字诂》的学术价值。除了前引四库馆臣“每字皆有新,而根据博奥”的评价外,之后如刘文淇亦称其“博大精深,所解释者皆实事求是,不为空凿之谈”[1]。今人亦多从该书所涉及的词汇类型、训诂方法等方面进行归纳和探讨。可见,字词的训释、考证等方面的价值应该是此书最大的特点。以下以该书122个条目为例,分考证的对象、考证对象的来源、考证的内容、考证的目的和考证的思路等五个方面对该书的考证工作展开详细的探讨。
整体上看,《字诂》的考证对象在形式上体现为字、词的条目,即摘取某一个(组)字或词为条目进行详细的考证。这里的“字”与“词”并非语言学意义上的概念,前者体现为一个汉字(音义结合体),后者则特指两个汉字组成的固定搭配,故从这个角度看,其考证对象具体包括对字的考证和对词的考证两方面。而在字、词的考证中,又各有两种情况——单字和组字;
单词和组词。以下各举一例加以以说明。如:
第2条“刀”条:小船曰刀,字从舟省,会意,与刀斧之刀不同。此即赵古则所谓“双音并义,不谓假借”也,《诗》“谁谓河广,曾不容刀”可证。后人加舟作舠,赘矣。[2]
此条是针对“刀”这个字进行的考证,故为单字考证类型。
此条是针对“杍”“理”两个字的考证,故为组字考证类型。
第45条“不惜”条:不借,草履名。按:《齐民要术》乃作不惜。初以为其字有誤,谛思之,当以不惜为正。盖因此物极贱,虽履泥湿地亦不之惜,故以为名。乃知字作不借,其误久矣。谓不須假借,义殊无谓。[2]p25
此条是针对“不惜”一词的考证,故为单词考证类型。
第82条“呜呼、噫嘻”条:呜呼、噫嘻,皆叹声也。声轻則噫嘻,声重則呜呼。坡赋四字连用,未李华《战场文》已先之。[2]p45
此条是针对“呜呼”“噫嘻”两个词的考证,故为组词考证类型。
在《字诂》122条中,共有单字考证83条,组字考证27条,单词考证9条,组词考证2条,另有一条“无字之音”[2]p61(下附表格1)。由此可见,该书对字的考证是占据主要内容的,这也很好地体现出该书“字诂”这个题名的内涵。
表1 《字诂》考证对象分类表
黄生学识渊博,其族孙黄承吉称其“冥然独处于山村溪舍之中,上下古今,钩深致远”[3],这从《字诂》多方面的考证对象来源上就可窥见几分。以下我们大致将该书的考证对象来源划分为四类:小学文献、其他传世文献、口传文献、不据文献直接考证,具体统计数据见下附表格 2。
1.小学文献
该书所考证的对象,很多以《说文》之字为主,另涉及《尔雅》《方言》等训诂著作。如“兄”条[2]p1、“佋”条[2]p10、“石”条[2]p11出于《说文》,“仞”[2]p13条出于《小尔雅》,“饧”[2]p9条出于《释名》等,此类考证对象共有47条。
2.其他传世文献
3.口传文献
除了传世文献外,黄生在《字诂》中还涉及对口头文献的考证。其中较为典型的是“陶”条[2]p26,黄生在此条中以乡语(方言)为材料,认为“陶”即是“长”,故有“好陶天”,并找出文本证据,《楚辞》有“陶陶孟夏”。从中可见黄生对语言词汇的极高敏感度,并且不拘泥于形式,能够灵活地运用训诂的知识,发现生活中的语言问题。在《字诂》一书中涉及口头文献的条目有8条。
4.其他
除了有明显来源的条目,还有一部分是看不出考证对象的直接来源,黄生仅仅是对具体的字词,提出观点,旁征博引,进行考证,此情况还不为少数,共有42条。
总之,《字诂》所涉考证对象之来源颇为广泛,其出入于小学文献与其他文献之间,又对口传文献颇有涉猎,真是无愧于“博大精深”之称。
表2 《字诂》考证对象来源分类表
《字诂》不仅考证对象及其来源丰富,而且考证内容也囊括了音、义、形等多个方面。黄生在考证具体字词时,根据论证的需要,会选择侧重点进行阐释说明,既有单独考证形、音、义某一方面的,也有综合考证的。不局限于呆板的形式,而意在将论证阐释清楚。如:
第19条“信”条:信,古通借为申字,《易》“屈信相感”,《孟子》“屈而不信”是也。按:《诗》“有客信信”,毛传:“再宿曰信。”余为当读为申,申一训重,即再宿义。注家知训为再宿,而不知读为申,何歟?[2]p9
黄生认为信古通“申”,引《易》《孟子》《诗》为证,因《毛传》将信解释为“再宿”,与申同义,故二字当为假借,而读为“申”。这是对“信”字读音的考证。
此条从“兄”字的形体考证,反驳《说文》认为“兄从口,为长者教诲子弟”的观点,而认为“儿”字形像头颅未合,“兄”字形像头颅已合,从而批驳了后人改字形的做法,这是对“兄”字形体的考证。
第29条“巾”条:古巾用以拭手,故佩于身,以便作事。又覆物者亦謂之巾。其著于首者曰帻。后世覆物谓之帕,著首谓之巾。故谓在领者曰领巾,拭手者曰手巾,以別于著首之巾。著首者亦或谓之头巾。又古或以帕抹首,本武士之服。[2]p15
黄生在此条主要论证了“巾”意义的发展,最开始“巾”只是说擦手的布,后来覆盖东西的也说“巾”,与戴在头上的帻区别。后来覆物不说“巾”,而说“帕”,原来的“帻”改称“巾”,“手巾”“领巾”前有限定就是为了与“巾”为著首相区别。这是对“巾”字意义的考证。
第43条“王”条:《说文》引董仲舒云:“三画而连其中为王。三者,天、地、人。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李阳冰云:“中画近上,王者则天之义。”郑樵云:“盛,王本义也。象物自地而出旉盛也。”戴侗云:“一貫三之说太巧,非孔子之言。且中画近上,李氏虽曲为之说,终未通,郑氏之说亦迂。或曰:能一下土谓之王。”按:《书故》字在《疑部》,盖不敢为确解也。余以《孔宙》、《夏承》等碑王作玉,其下分明从土,漁仲盖见及此。但上画谓物自地出,不可通,正当以能一下土为义耳。然以上古帝号言之,则皇先于王,以制字言之,则王实先皇。疑古者以此为有天下之称,如《易》云:“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本但音旺,至三代取以为帝号,始转平声耳。[2]p24
黄生在考证“王”时,博引众家之说,从字形和字义结合的角度,对前代学者提出的观点做出新的判断,认为“此为有天下之称”。并在最后说明其字音,本音旺,后转平声。从这一条的考证内容来看,黄生在考证时,常常有将音、义、形结合论证,在解释字词时,也会涉及各个方面。
总体上看,在考证内容上,《字诂》的122条目中,考证音的条目有16条,考证形的有11条,考证义的有37条,综合考证的有58条。
训诂学中一般从考证的目的出发,将考证类型分为证实类和反驳类两种。前者的目的在于证明前人的说法的正确,后者则在于反驳前人的观点。《字诂》一书在考证字词之时兼有此两种类型,或在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广征博引,进一步补充书证或进行引申发挥;
或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甚至指出前人的讹误。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黄生的考证目的有时并不是单纯的证实或反驳,更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者,其考证中有对部分的肯定和否定,可称其为综合类。还有一种仅仅是提出某种观点,而无明显的证实或反驳,是为了解释某种语言文字现象而进行的考证,可称为注解类。故《字诂》的考证目的有四种:单纯证实、单纯反驳、综合考证和注释。以下分别举例说明。如:
此条中黄生首先指明由“宣”之本义“天子宣室”出发,引申出“宣布”义,进而又引申出“明显”义的引申链条,接着转向探讨《周易·说卦传》虞翻说和《易林》之文中提及的“宣”之白色义,补充了时人所称早生白发为“蒜发”或“算发”的证据。这是在暗自肯定白色义的基础上进行的考证,故属于证实类。
此条主要辩驳《说文》“毋”字的小篆形体和其训释,指出许慎根据讹误的小篆形体对该字的构意进行了错误的解释,而陆德明、李匡文等又由于太过迷信《说文》进行了无谓的辨析。通过对金文形体的考察,他认为古人并未给表示禁止义的“毋”造字,而往往因声音相近而借用“母”字形体,小篆因误联“母”字中间两点故成“毋”字,许慎即据此讹误形体进行解释。此条是先列证据后进行辨析的反驳类考证。
第20条“佋”条:《说文》以此为昭穆之昭。孙氏市招切。按:《礼·王制》“三昭三穆”及诸经史并作昭,无有从佋者。说者谓:昭,明也,故南面为昭。穆,順也,故北面为穆。据此,则昭止宜读本音。今韵书多与韶同切,则李涪《刊误》所云“晋武帝以其父名昭改为韶音”是也。徐锴《系传》、郭恕先《佩觹》并据《说文》破之。徐云:“《说文》音韶,又书作佋,則非晋以后改名矣。”郭云:“《说文》自有佋穆字,以昭为佋,盖借音耳。”予谓《说文》之佋有可疑者。佋穆字既无別訓,又不单用,则造文之始当并为穆制字。今佋则特制,穆则借用,此何说也?又佋既有本字,何经传史集并作昭,佋字曾不一见?盖此即晋人所作之字而竄入《说文》者,徐、郭不明此意,乃以《说文》为左据。《说文》大经后人淆乱,此予所未敢深信也。
按:今人通读昭穆如本音,李涪云:“岂宜以晋氏之讳行于我唐。”此或唐以后人始改读乎?[2]10
此条主要探讨《说文》中的“佋”字。认为该字为晋人专门为昭穆义所造而混入《说文》的后起字,其读如韶音者,或为唐以后人所为,本读昭。徐锴《系传》和郭忠恕《佩觽》根据篡改后的《说文》立意是错误的,反过来又肯定了李涪《刊误》的观点。可见,此条的考证是兼有肯定和否定两种类型的,其所据《刊误》并不仅仅是证明其观点的书证,还是被肯定的对象,故属于综合考证类。
此条主要指出“克”与“可”的音义关系,认为二字同义,乃一声之转。在这里,黄生仅仅是提出自己的观点,并无明显的肯定或批驳某一观点,故属于注解类。
综上所述,《字诂》的考证目的有证实、反驳、综合和注解四大类。其中,证实类有62条,反驳类有36条,综合类有19条,注释类有5条。可见,《字诂》一书的考证目的主要是针对前人的观点进行证实或反驳的。
所谓考证思路即考证某一观点时所采用的基本步骤。历来对黄生《字诂》的研究鲜有涉及此点,本文则在对此书的122个条目进行详细梳理的基础上,对其考证思路进行较为全面的归纳和总结。据笔者考察,黄生《字诂》的百余个条目中,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大部分条目的考证思路包括以下四步:
提出考证对象——引用证据——进行证实/反驳——补充说明
首先,黄生《字诂》中的每条考证通常会直接提出考证对象或者引出考证对象。前者指被考证的对象在形式上并非来自某一文献,而是来自黄生自身的知识经验。如上文第2条“刀”条[2]p1,黄生在考证“刀”时直接提出了考证对象“小船曰刀”,解释刀为小船,之后进行进一步论证。这种开门见山的论述方式在《字诂》中多处可见,显示了学者的朴实的治学精神。后者即被考证的对象来自某一文献。所考证的文献大多是小学文献,或是其相关字词,或是相关字词中具体的形、音、义的一方面或多方面。如:
其次,在提出考证对象之后,接下来便是旁征博引,通过引用其他文献进行考证了,这便进入了引用证据阶段。如:
第26条“倩”条:倩,少好之貌,草木初生色青,故从青。《诗》“巧笑倩兮”,此言其笑之好也。《注》云“好,口辅,取与下美目相对”,义稍著,不必也。靓妆之靓,当用倩。靓乃靓召之靓,于义无当。俗又作靘,亦非。壻谓之倩,犹以美少年称之耳。郭璞乃云“言可借倩也”,此因倩有借义故云。不从正义,而从借义,误矣。[2]p13
此条在提出“倩”之本义为少好之貌之后,便开始引用《诗·卫风·硕人》之文加以证明了。之后的文字基本上是加以阐明自己的观点,已经进入了考证的第三个步骤了。
故而第三,便是在前两步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或是赞同考证对象,由此再进一步证实。如:
第115条“霆”条:《释文》云:蜀本《易》以霆为电。余因悟古霆、电当即一字。《庄子·外物篇》:“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注》云:“水中有火,谓电也。”此亦一证。按:蝘蜓之蜓亦从廷,是霆、蜒并谐本音而转其声耳。[2]p70
或者反驳考证对象,由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论证自己观点。如:
第34条“虏”条:虏,《说文》从毌、从力。徐锴云:“《左传》‘武夫力而拘诸原’故从力。毌音贯,穿之也,获者以索拘之。”张有《复古编》云:“俗从男作虏。”余谓:从毌、从力者,疑许氏之误,小徐曲为引证,其说近迂。虏谓胜敌所获男女,字正宜从男,张、徐皆禀承许氏太过,不敢轻倍其说者也。[2]p18
考证思路的第四步是补充说明,这种类似于正文小结的补充部分,无疑是札记体裁特征的充分体现。它不排斥情感,不强调绝对的客观科学,随想随记,对形式并无太大严格要求。于是在黄生的《字诂》中,补充部分内容丰富多样,或抒发慨叹,或记录疑惑,或补充后世讹误,或进一步引例作证等,不一而足。如第19条“信”条[2]p9,在此条中,黄生直接在开头提出“信,古通借为申字”,再引《易》《孟子》证实观点。在已初步证明“信”“申”相通后,他认为“信”之训为“再宿”,“信宿”正为“重宿”,用毛传进一步证实了信即古申字的观点。完成论证后,黄生同时又在其后缀上自己的感慨,补充疑惑。
很多时候,在他的论证过程中不乏大胆猜想而缺乏实证支撑的部分,但这并不妨碍黄生在训释时体现的智慧,他的猜想很多时候也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如:
第84条“叀术”条:宋卫朴明叀术,《通雅》谓测量之法,挂空取线而算之也。按:《方言》“度空曰揣”,疑即此字。[2]p47
此条中,黄生首先指出“叀术”一词的来源(按,此词未提及文献出处,或来自口头文献),之后在引用《通雅》对该词的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推测该词的“叀”字可能是《方言》中的“揣”字,从而沟通的二字的关系。此条的考证其实并无确凿的文献依据,但黄生的考证却显得顺理成章,从而为后人对该词的考证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
总的来说,除少数情况外,以上的四个步骤可以适用于《字诂》大部分条目,这表明黄生在撰写《字诂》时虽未明确提出系统的考证思路,但他的考证思维和考证习惯已经不自觉地融入了具体的考证条目之中了。而这种隐含在条目内的考证思路,只有经过详细归纳总结之后方可看得更加清楚。
作为清初的一部考证翔实的笔记体小学著作,黄生《字诂》虽然因为诸种原因而未能在当时大放异彩,也未能在后来如大约同时的顾炎武《日知录》那样在乾嘉学派那里得到大力推崇,但其学术观点和学术价值却丝毫不逊于清代的诸朴学大家的著述。据学者考证[4],《字诂》成书之后,长期以抄本形式流传。直至乾隆时被收入《四库全书》,经四库馆臣撰写提要之后方才稍显。而其转相刊刻之时已经晚至道光及以后了。该书在清代的抄印情况暗示了该书在乾嘉时候并未受到诸老的关注,事实也证明了乾隆以后道光以来除了若干学者如其后人黄承吉、刘文淇、章太炎等对之颇加推崇外,其他学者似乎并未对该书进行引征过。故以下探讨该书的影响,并非梳理该书对之后学者著述的直接继承或影响关系,而是挖掘其考证工作中某些可能起先导作用的间接影响。那么,这些影响到底有哪些呢?除了上面提及的考证工作的五大内容在乾嘉诸老的著述如《十驾斋养新录》《蛾术编》《经义述闻》等中或多或少也有所体现外,其考证工作中所使用的多样化考证方法应该更能体现这方面的先导作用。这些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段玉裁在《广雅疏证序》中云:“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
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5]此便是形、音、义互求之训诂考证之法,也是乾嘉学派在考证字词、制度等方面最受人瞩目的方法之一。然而在此之前,《字诂》早已有意识地运用了此种方法进行考证,具体体现在利用古字形和字义之间互相推导求证。如:
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云:“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共领,举网必挈其纲。”[6]此即乾嘉学派有关训诂考证方面的又一伟大的历史总结,亦是因声求义之法的理论基础。所谓因声求义,即根据字词的声音线索探求其字词之义的一种方法。乾嘉诸老以古音探求古义,以一词系联相关词,引申触类,不限形体,使得先秦古书不再晦涩难懂,疑难字词涣然冰释。然而在此之前,黄生已经在前人基础上有意利用此法考证字词,只不过其时古音学方兴未艾,而仅用转音而已。如:
第85条“扶舆”条:《汉书·相如传》:“蜚襳垂髾,扶舆猗靡。”张揖注:“扶持楚王车舆相随也。”师古非之,云:“此自言郑女曼姬为侍从者,所扶舆而猗靡尔。非谓扶持楚王车舆也。”颜虽破张说,亦竟不知扶舆之义。盖扶舆即彷徉之转音,此形容美人蜚襳之飘扬,垂髾之飐动,轻弱宛转之状尔。扶舆为仿徉之转,犹储舆,为徜徉之转也。昌黎盖得此解,故采其字,云:“气之所穷,盛而不过,必蜿蜒扶舆盘薄而郁积。”此皆形容地气宛转生动之意也。《韵会》舆字注云“扶舆,佳气貌。又美称”,引《相如赋》“扶舆猗靡”,皆属影响之见。[2]p48
此处指黄生会根据声音线索将同声符之形声字系联在一起加以探讨,宋明学者称为右文说,乾嘉学者已经由此发展为右音之说,本质上也属于因声求义的一个研究领域。只不过本文为了方便探讨,将之单列一条,侧重梳理黄生对同源字的系联。如:
又如:
此例五字中除“疋”字为根词外,余四字皆从其得声的同声符形声字。黄生认为“疋”之义为“鸟足之疏”,引申为稀疏,故与之声义相通之四字皆有此义。如此,黄生又根据音义关系将诸字系联在了一起。
以上我们以黄生《字诂》的考证工作为研究对象,从考证对象、对象的来源、内容、目的和思路等五个方面对之进行较为详细的探讨,最后又以其考证方法为切入点探讨其考证工作对乾嘉学派的先导作用,以期能够较为全面地展现该书在考证工作方面的主要特点及学术成就。作为清初的一部颇有价值的笔记体考证著作,它的出现并非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原因。从大的方面讲,该书显然是受到当时批驳晚明空疏不学,提倡读书读经的风气的影响下产生的,故其书之考证对象多源于经史小学著作。从小的方面讲,其又受到当时初兴的训诂考证之风气的影响,即顾炎武所说的“读经自考文始”,故其书之考证随处可见。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该书的考证条目有很多是专门针对《说文》字形和训释的,在具体考证之时又能结合字之形、音、义进行多方面的探讨,而这些在后人眼中多是乾嘉学者研究的专利。由于清初学者的著述尤其是小学著述基本上是由遗民学者所撰,其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文化背景使得这些著述长期以来只能以抄本形式流传在特定的地域,传播方式的单一导致学界多关注方以智、顾炎武等名家的著述而不及其他,更遑论深入研究呢。黄生《字诂》连同其《义府》便是这样的著作,论其学术价值,连苛刻的四库馆臣也对之多加褒扬。论其影响,则直至乾隆中期编写《四库全书》时方为世人所知,这种尴尬的局面使得其长期以来无法在学术史上得到应有的学术地位。如果将《字诂》的处境放长来看,与其相近的著述其实还是不少的,如王育《说文解字六书论正》、《说文解字五音韵谱》刘凝批注本等,这些著述促使我们有必要在重新考察传世的清初著述尤其是像《字诂》一样的小学著述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学术价值并给予其相应的学术史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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