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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引言的第一段话就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欢迎,欢迎。恭喜,恭喜。我很高兴,你居然成功了。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事实上,我认为比你知道的还要难一些。”第一章节写的是宇宙中分子、质子、原子的大小概念。这些概念在我原来都看过的科普书中我连翻都不想翻,只有一串串枯燥的数字,而在这本书中,一切的数字都与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做了对比。举个例子吧,质子小到什么程度?书中这样描述:像字母“i”上的点这样大小的一滴墨水,就可以拥有约莫5000亿个质子,说的更确切一点,要比组成1。5万年的秒数还多。怎么样,有感觉了吧。
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六章,题目是生命本身,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章,是因为我被这章所讲的一切内容震撼了,我们的地球上出现了生命,可谓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作者将其归纳成最主要的四大条件:
1、优越的位置;
2、合适的行星;
3、我们是个双字行星;
4、合适的时间。
这四条缺一不可,在这四条中,一个好的位置是最重要的,也是要求最高的,我们的地球离太阳刚刚好,不远也不近,再远一点或在近一点,温度就会变得极端,我们就不可能出现了。
现在想想,我们可以生活在这暖融融、蓝盈盈、水灵灵的地球家园中,享受着春天和煦的微风,夏日清凉的海水,秋天累累的硕果,冬天皑皑的白雪,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觉得这第十六章就像是一个半命题的作文题目,要让我填的话,我会写,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读完这章,不仅使我的知识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还使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一个更深层的意义。
当然,这本厚厚,沉沉的书,绝不只有这么一点,吸引我的的还有那些科学家千奇百怪的故事: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
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了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
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中放风筝……还有那些伟大而奇妙的科学发现。
我觉得我们对这世界的万物了解的还只是皮毛,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探索。
我今天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的巨著《万物简史》———一本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语言,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惊奇和感叹组成了本书,历历在目的天下万物组成了本书,有益于人们了解大千世界的无穷奥妙,掌握万事万物的发展脉络……
作者用漫谈的方式,通过讲述各种历史逸事把难懂的科学概念写的生动可读,把枯燥的东西讲得引人入深。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地球是如何形成的?生命是如何出现在地球上的?世间万物是怎样演进的?人类是怎样的一步步成为地球的主宰的?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永无休止的好运。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山顶,生命的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作为人类,更是神奇!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可贵以及存在的美好!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新闻上屡屡传来因为各种不顺而轻生的新闻,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他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自己出现在地球上。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苔原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生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捍卫。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潜藏着危机。战争、地震、火、瘟疫……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命的存在”而努力,勇做生命的捍卫者!
生命短暂而灿烂,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人类的出现要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按此推算,我们到现在的全部历史也就短短几十秒,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
看完《万物简史》,我感觉万分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
我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知足、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亲爱的.同学们,请热爱你们的生命,珍惜、感恩你们所拥有的!
小时候,我用稚嫩而充满好奇心的双眸去看大千世界的万物,可我并不知道,万物也可以有历史,不知道宇宙也可以立传。我只能用肤浅的目光去看待万物。但是,《万物简史》却让我摆脱那扇世俗的门,让我在浩瀚无边的科学帝国里去领悟他们。
回溯到书中,你知道这些奇怪惊人的科学异事吗?例如: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看的到的奇点;
全球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变得更加寒冷;
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你阅读了这一系列的奇闻怪事肯定会感到大吃一惊,而我也感到不可思议。这本书的作者就用妙趣横生的笔触写了这本书,更是清晰明了地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故事一一道来。更让我佩服的是,这些繁琐的事变的个个通俗易懂,深入人心……
你知道生命的起源吗?我自想生命应该是在某一时刻,某一地方蹦出来的吧!而书中所述:时间已经证明,事情跟本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在赋予我们生命的化学物质里,没有什么非常奇特的物质,要是你想制造另一个有生命的的物体,无论是一颗青菜,一条鱼,甚至是一个人,你其实只需要四种元素:碳、氮、氧和氢,加上少量几种背的东西,主要是硫、磷、钙、铁。把30多种这类的混合物放在一起,形成糖、酸和其他基本化合物,你就可以制造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也许,可能正因所此,在你的手中诞生一个新的生命。但是,这一切来说,生命始终是不可思议的,令人满意的,甚至是奇迹般的发生。
其实,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感到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太阳较为安稳的的年代。当太阳从星云开始形成,一直到红巨星、白矮星、最后到灭亡为止。从中,这一过程足足要经过100亿年。而我们正好生活在太阳较少动的时段——红巨星,同时红巨星他有大量的物质让它在每秒大约400万吨的超速度发挥,从而用来维持地球所有生物的生长和生存。
就如书中介绍,每一个人阅读此书以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新的感悟,而我一样,也许在浩瀚的宇宙心空中,生命可能是那么脆弱,每一秒可能就会有新的生命诞生,每一秒都有一个生命的结束。而《万物简史》这扇科学帝国的大门带我领略了生命的精彩,生命多灾多难的进程,也许还能让我明白科学的真谛。正因为这样,我对“死亡”这个可拍的字眼不在感到可怕!回忆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都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我非常赞同美国《纽约时报》说的一句话:“《万物简史》似乎注定要成为一部现代科普著作的经典!”
《万物简史》,终将成为科学领域的一块珍宝!
科学是一扎无字书卷,在素色的纸上,人们将一点一点历史写下,一点一点智慧写下,一点一点执着写下。当书卷成华章时,我知道,这便是人生。
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被翻开,被开封的同时还有积淀于人类历史中已久的智慧。我渴望读它,读懂它是如何“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奥本海默、居里夫人……《万物简史》将这些现代科学发展史上缀着的群星一一罗列,造就了闪烁璀璨的美丽科学星空,勾起我无限的幻想。
科学并非是披着华美袍子的贵妇,它是一位青年,带着一点理性,一点冷酷俯视着物质世界。
犹记书中那位目光敏锐的科学家,诞生于十八世纪末的法国,用双手将科学推进入现代。他的名字是安托万?洛朗?拉瓦锡。那一位一边挣钱一边从事科学的推动者。他的重大意义并非发现了什么新的元素,而在于“严格化、明晰化和条理化出了力。”
科学正是如此,而比尔?布莱森,这位闻名遐迩的非虚构作家,却从幽默独特的文风中将晦涩、枯燥之感一扫而尽。例如: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奇点;
牛顿将一根大针插入眼窝,为的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
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雷雨天放风筝;
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
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点击强度实验,以致失去知觉……这些奇闻轶事向我们展现了沉迷于科学的、千奇百怪的科学家们的事迹,让一位位科学巨人们生动立体地向我们款款而来。
比尔·布莱森以轻松生动的语言把从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史的产生的历程展现在我们眼前,同时又将自然科学巧妙地嵌入书中,令人顿生阅尽万物万象,纵横亿万光年之感。
《万物简史》引领我探索宇宙生命,人类的产生、变化与发展的进程,令我对人类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充满了崇拜。
从中我了解到,生命在它长达四十多亿的时间里,纵然历经无数艰难险阻亦或是濒临绝境,更甚者受到灭顶之灾,但仍是繁衍生息,代代相传。
我沉迷于《万物简史》的世界,因它纵横捭阖、驰骋古今,将世界的玄秘娓娓道来,在无尽的未来与过去中,它超脱生活,却每每回归生活,令人在一瞬惊叹万物之神奇犹如鬼斧神工。
读书,悟史,透视科学,我们人生的书卷日积月累,密密匝匝。我终于开颜,为这繁盛的生命,浩渺的智慧,以及最后的,我所爱上的,时刻伴我成长的科学。
进入校长室,我的眼球被这本书吸引去了,我在想,难道这本书是记载每个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死亡过程吗?我好奇,决定暑假期间抽空把这本书看好。
《万物简史》的作者是一个很有名的美国作家——肯﹒威尔伯,从整体上看,本书内容精炼而紧凑,分三大篇章,第一编《演化中的大精神》,第二编《演化中的大精神所达到的境界,第三编《平地》。题为"万物简史"十分宏大,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恰恰陈述了它所陈诺的内容,它有着宽广的历史跨度,从创世大爆炸直到枯竭的后现代的今天。
沿着这条路,肯﹒威尔伯采用一种简单的、让人容易接受的对话体娓娓道来,试图弄清楚人类在物质、感情、智力、道德、灵性上经常被困忧的一些矛盾的形式。
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我认真地阅读这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
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
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又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
最初从同事那看见这本书,我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万物简史》读后感。因为根据认识,某某简史,总是一堆的乱七八糟词汇加深奥难解或者是屁话一堆。既然他推荐说不错,我就拿回来看看。
吃过晚饭,翻开书目,哟,内容还很广泛,从宏观到微观都有涉及。翻翻几页就想到头睡觉。搁置一段时间想起来就翻翻,后来到渐渐进入作者的世界,发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全新,从未接触过的新奇思想世界里。
《万物简史》从宏观到微观,大到宇宙,小到微生物,从现有的考古,考察资料中客观的阐述世界的起源,推测尽可能的情况。尽管还不慎完善。从宇宙初起细胞的生长,经过各种恶劣的环境繁殖、毁灭、变迁,变异到现在我们所看见的万花世界。有资料也惊人的提出一个观点,我们人是微生物的寄生体,为什么我们人会存在?那是因为这些微生物允许我们存在,所以才存在。这真的颠覆了我以前一直以来认为是人主宰世界的观念,具有很大的冲击力。从头到脚看下来,我认识人的渺小,世界的浩大,微生物的精细,万物的如此巧合存在,读后感《《万物简史》读后感》。
在简史里推测的各个例子中,人们孜孜不倦的探索事实的真相。他们在探索世界真相,而我也在同时观察这些推动历史进程,或者说是还原古代真实世界原貌的人们的共同点。可以有两点是很明显的:
(1)这些人家境都不错,有些甚至是伯爵。当然,要做考古,探寻类的工作必须不为金钱所累。大的大千世界,那些伟人们,家境都还不错,这样才能安心的去追求自己向往的学科。所以想要成事,先要有资本。
(2)大多有些怪癖,小的,大的不一而足。现在大家说的天才大都异于常人,所以我们生活中那些不一样的人才更有可能推动世界的发展,因为固执,因为专一,没时间去考虑世俗纷扰,自然的单纯的有些要命。却也有更多的精力去专注一件事情,并做出成就。而我们大多数的人,都是普通一族。
在书中有这样一个比喻,如果从宇宙开始到现在算一天24小时的话,我们现在了解的,所谓的最长历史也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可知我们存在是如此的幸运而又渺小。而对于未来,或许过个几十亿年,我们人类不幸的没能通过设置的重重障碍,消失了。另一种生物取代我们继续生存下去。延续下去。那,想想现在生活中的纷扰,又有何可计较的?不过是沧海一粟,何不尽情而活呢?“人生得意须尽欢”,想得开,看的远,摒弃杂念,生活会如初开的花朵一般绚丽,鲜艳夺目。
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尽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07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16年之后。”
类似的幽默有的时候近乎调皮,也许正是在这样一支笔下,才有如此生动立体的一个个科学巨人款款走来,一幅幅科学的图景才如此瑰丽而妙不可言。
其实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就是。它能告诉我关于地球多大多重多老,它能抛开所谓的科学体系的划分甚至抛开科学这个概念大一统的说事儿,它还讲了很多科学家的趣事儿,他更加激发了我热爱科学的热情,让我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兴趣更加浓厚。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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