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基层党建阵地建设、机构设置、党员管理、基层治理做法总结(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下面我结合《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量化考核办法》,着重在阵地建设、机构设置、党员管理、基层治理几个方面,向各位领导介绍下大木瓜村的做法。
一、阵地建设方面
按照县委5方面34有要求,大木瓜村于2018年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了标准化提升,一是维修了办公场所,整理了区域内杂乱的线路、清理了视眼范围内的一切杂物垃圾,并合理规划布局。二是统一粉刷了组织阵地场所,设置规格统一、规范醒目的场所标识门牌。三是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文化室、娱乐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村级卫生室、农民实践站等服务群众场所并配备了办公、电教等设备。
二、机构设置方面
设立了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4个基本机构并在大门口规范挂牌,此外完善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4个必备机构;新设了村级文明家庭评选委员会、妇女之家、综治中心、民兵连、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指挥中心6个特色机构。
三、党员管理方面
大木瓜村全村共40名党员,其中常年在村的15名,此外还有2名非本村党关系的党员。对于常年在村党员,每月通过“双日双评”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开展学习。对于常年不在村党员,村党支部探索建立了“大木瓜村党支部学习交流群”,向在外党员推送每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鼓励他们为支部建设建言献策。
按照乡党委统一部署,近日,党支部对全村34名党员进行了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活动,对17户常年在村党员进行了党员挂牌和星级党员评选活动,通过党员自评、互评、群众参与推荐的方式,共评出5星党员户2户,4星党员户4户,3星党员户11户,评选结果将纳入大木瓜村星级文明家庭评选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奖励,提升党员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四、基层治理方面
大木瓜瓜村不断探索尝试将“枫桥经验”、湖州模式、象山做法等乡村治理的成熟经验,融合到村级治理工作中,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综治“六治”为抓手,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政治”为引领
一是通过党支部“双日双评”和“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政治方向。二是村党支部健全支部领导机制,依法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强化政治领导;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有效激发民力,通过建言献策留言簿、征求意见箱、微信公众号、本土人才茶话会、设立固定议事日等方式,让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成为常态,夯实政治根基。四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防范堵塞治安漏洞,定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社会充满正气的力量、正义的光辉,涵养社会生态。
(二)“法治”做保障
一是村“两委”配合国安、统战等部门积极开展摸排邪教、非法宗教等活动,严防渗透破坏;二是发挥综治中心、调解室、法律服务室等阵地作用,组织法律顾问、网格长、“两会一队”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摸排违法犯罪线索,确保乡村风清气正;三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树立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四是通过村喇叭播、公示栏贴、微信公众号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网络传销、网上理财、电子商务、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的宣传和预防,确保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三)“德治”显教化
一是多方式教育。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喇叭播、微信公众号发、重点人群帮教等方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让村民之间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对村民其家属中的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邪教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等开展帮扶矫治活动,确保当年再无犯罪记录,不断提升村民素养。二是典型化示范。组织义务劳动、“农民丰收节”、致富竞赛等健康有益的竞赛评比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牌表彰,大力宣传乡村正能量。三是全方位评比。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别在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团结邻里、重视教育、陶冶情操、厉行节约、环境卫生等方面全方位对常年在村且有单独住房的农户开展评比打分,除此外,对义务劳动、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带富能手、尊师重道等家庭给与直接积分奖励;对内勾外联偷盗、越级上访、故意挑唆、肆意造谣、起哄哄抢等不良行为进行直接扣分处罚;对评选活动开展后的违纪违法、传销、涉黄赌毒以及村干部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进行一票否决。村民通过积分,其一,可从爱心超市兑换产品;其二,可根据星级对应折扣购买商品;其三,对于义务劳动满30分的,村委代一位家庭成员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对于全家都不用缴纳的人员,按1积分=10元的标准直接给予现金奖励,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激发其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三)“自治”共参与
一是严格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调动村里致富能人、乡贤名人等的带头效应,尝试设立固定议事日等模式,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机制。二是广开门路,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提升普通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共商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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