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成绩评价方案,供大家参考。
学生成绩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双减”政策,切实提高课堂质量,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更加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规范安排考试,进一步做好学员的学习成绩管理工作,激励学生文化学习,促其在现有学习基础上取得更好的进步,根据公平公开原则,细化实化对学员的评分考核项目,通过合理调配各项考核成绩占比,形成过程性评价方案,以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学员积极改造的目标。
二、评分权重
考核项目 | 课后作业 成绩 | 课堂练习成绩 | 课堂表现成绩 | 期末考试成绩 |
学期考核总评占比 | 30% | 30% | 10% | 30% |
学期考核总评=课后作业成绩*30%+课堂练习成绩*30%+课堂表现成绩*10%+期末考试成绩*30% |
三、评分方式
1、课后作业成绩参考学员作业完成情况,选取10次最优课后作业(笔记)计算平均分,作业共分五个评价登记,分别为A-100分,B-90分,C-80分,D-70分,E-0分(未交或空白作业)。此项成绩统计由班级科任教师完成(对于新进学员,以实际作业数量为参考)(附表一);
2、课堂练习成绩为学期内课堂练习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统计由科任教师完成考核(附表二)。
3、课堂表现考核参考《情况登记表》(附表三),基准为100分,每表扬/批评一次加减5分,加减分不超20分。对于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要求的学员不受分数限制,一次减20分。此项统计由年级组长根协助科任老师完成(附表四)。
4、期末考试成绩为各学科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包括笔试及其他形式学科期末考试),由科任教师完成考核。
5、对于在课堂练习及期末考试中存在舞弊情况的,一经发现采取一票否决,计0分。
6、各科任教师在期末成绩登记表填入学员的各科学期考核总评,考核成绩呈现实行等级评价,分别按照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参加考试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保留台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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