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9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带领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财经委成员及预算工委、财经工委的同志组成的调查组,到区财政局就***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到******进行了现场视察。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现状
截止到2019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亿元,负债总额***亿元,净资产总额***亿元。本次纳入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家,其中行政单位***家,事业单位***家,纳入比例基本达到100%。
1.土地及房屋情况:土地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在用***万平方米。房屋面积***万平方米,按使用状态,在用***万平方米、待报废***万平方米、出租出借 ***万平方米、闲置***万平方米;按使用性质,办公用房***万平方米、业务用房***万平方米。土地及房屋价值共***亿元。
2.车辆情况:车辆实有数***辆,价值***亿元。
3.设备情况:通用设备***万台,价值***亿元;专用设备***万台,价值***亿元。
二、我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财政局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作为制度引领,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配套制度,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
(二)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构建“三级”责任体系。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着力实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分层分项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等相关内容,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监管,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或本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承担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动态”管理。自2012年起开始建设资产管理信息化及网络系统,经过多次升级完善,系统平台基本实现资产管理四个“全覆盖”:一是资产卡片、使用、处置、产权登记、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全覆盖;二是对大型资产信息,如土地、房屋、车辆、大型设备等资产实现重点监管全覆盖;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全覆盖;四是全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全覆盖。
(四)盘活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为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发挥国有资产整体效益,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原福利院办公楼、质监站原办公楼、潍城公安分局原办公楼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划转给财信公司,更加壮大了国有企业的资产,也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忽视了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现“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
二是资产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尚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资产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对资产的使用效益上无法完全掌握,影响了资产管理的完整性。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深入宣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树立正确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转变重收入、轻支出、轻资产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保护好国有资产。严格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充实管理力量,强化资产使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抓好制度执行,提高制度约束力,切实加强资产维护和使用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实施资产管理流程再造,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要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流程体系,着力简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建设管理环节,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从基础资产管理工作入手,完善工作流程,构建职能明确、职责清晰、流程合理的资产管理新体系。
(三)健全资产绩效管理机制,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根据《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效益,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截至2018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899.16亿元,负债总额1920.14亿元,比上年增加121.83亿元,增长6.77%;净资产4979.02亿元,比上年增加500.90亿元,增长11.19%。其中:行政单位资产2061.33亿元,占29.87%;事业单位资产4837.50亿元,占70.12%;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0.33亿元。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697.70亿元,负债总额500.63亿元,净资产1197.0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460.16亿元,占27.10%;事业单位资产1237.33亿元,占72.88
%;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0.21亿元。
市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201.46亿元,负债总额1419.51亿元,净资产3781.95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601.17亿元,占30.78%;事业单位资产3600.17亿元,占69.21%;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0.12亿元。
另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12.54万公里;全区内河航道通航里程5873公里;全区水库4314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处,文物藏品21.8万件(套);全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1346.72万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资产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完善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构建了从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出台专门领域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专项管理制度,从条块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着力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环节管理方式。一是严格资产配置管理。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的新增资产预算审核机制,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二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明确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推动建立资产调剂共享共用机制,实行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公务用车集中使用和管理。三是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推行自治区本级危旧房改中拆除公有房屋回建补偿制。推动资产处置进场交易与“互联网+”相结合,采取网络竞价模式拍卖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推进按规定流程评估以及拍卖、招投标等公开竞价处置资产。
(三)着力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摸清资产家底。建立国有资产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摸清各类行政事业性资产家底。二是推进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三是推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网络化、流程化。四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区14个设区市财政部门全部设立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着力做好各类改革事项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深化放管服要求,扩大主管部门资产处置权限,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事业发展。完善各类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配套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涉改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界定工作,进一步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资产财务及职能边界。落实深化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要求,保证资产管理工作随着机构改革步伐快速有序调整到位,保障涉改机关单位的正常履职需要。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一)有力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高效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配置资产,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推动建立资产调剂共享共用机制,巩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实施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压减公务用车编制27990辆。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实施公务用车集中使用和管理,推进了节约型政府建设,维护了党和政府形象。
(二)有力加快了民生领域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重点行业资产实现较快增长,有力促进了各项民生领域社会事业发展。截至2018年末,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区校舍面积12948万平方米,生均10.59平方米,较2012年增长46.64%;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42.85亿元,较2012年增长314.96%;计算机拥有量124.3万台,较2012年增长99%。卫生健康资产规模增长迅速,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5.59万张,全区每千人口卫生医疗床位数达5.2张,较2012年增长61.49%。建立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86家单位的2765台(套)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2018年度全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实施转化科技成果167项,成交额1805.7万元。文化设施惠民力度加大,全区共有群众文化机构1297个;公共图书馆116个,较2012年增长3.6%;博物馆131个,较2012年增长65.8%;A级景区505个,较2012年增长248.3%;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159.28平方米,较2012年增长12.5%;人均图书藏量0.56册,较2012年增长24.4%。2018年共新建1200个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截至2018年末,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总数11522个,覆盖率为80%,居全国前列。
(三)有力保证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严格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实行转让资产评估制和大批量资产处置进场公开交易,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行为日益规范。推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拆除公有房屋回建补偿制,最大限度实现了公有房屋保值增值。积极探索互联网资产处置新模式,采取网络竞价模式拍卖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大幅度提升资产处置效益。据统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自治区本级共委托宏桂公司通过淘宝网拍卖公车改革取消车辆1339辆,成交率99.17%,溢价率达63.54%。
(四)有力提升了财政支撑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有效壮大财政实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结合我区建设发展需要,自治区本级陆续收储盘活监狱、戒毒系统和自治区直属驻邕高校土地,筹措资金支持监狱布局调整和高校新校区建设。二是积极盘活单位存量房产。通过处置单位闲置公有房屋、出售危旧房改中还建公有住房等,盘活闲置存量房产,增加财政收入。三是积极盘活经营性资产。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
(五)有力发挥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中的支撑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逐步规范。公路里程数稳步增长,县县通高速率91%,全区1118个乡镇全部开通等级硬化路,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在改善生态环境和服务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量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进一步改善了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文物资产管理方法不断改进,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文物资产利用与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日益紧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建设。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各项制度执行过程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修订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堵塞资产管理制度“漏洞”。二是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强化监督问责。针对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依法依规问责,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二)继续抓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充实管理力量,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切实增强各级部门和单位加强资产管理意识,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高质量抓好资产信息化建设。搭建资产智能管理平台,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为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核算管理。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五是推动资产集中处置。积极推行资产进场交易和环保回收制度,涉及重大变卖转让的资产统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报废电器电子、家具类资产,交由专业机构统一回收、环保处理,提高资产处置收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三)继续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节约和高效使用。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审核机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合理配置各类资产。二是探索建立电子“公物仓”。借助“互联网+”和区块链等现代高科技手段,构建全区性的闲置资产调剂机制,对单位利用效率不高、长期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剂到确有需求的单位使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三是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共享共用。选择部分科研、教育、卫生单位进行试点,搭建资产智能管理平台,探索实行大型设备共享共用。
(四)继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资产会计管理。按照“谁管理谁登记入账”的管理体制机制,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分类研究管理方式,明确统计口径,完善实物计价指标。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管理。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积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主要分布在社会非生产领域的各种组织,保证各项行政事业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社会正常运转。
(一)资产总量
截至2018年底,全区纳入编报范围的区及街道园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共358家,其中:行政单位机构60家,事业单位机构298家。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926.28亿元,负债总量632.52亿元,净资产总量293.76亿元。
1. 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量163.12亿元,占比17.6%;净资产总量22.81亿元,占比7.8%。事业单位资产总量763.16亿元,占比82.4%;净资产总量270.95亿元,占比92.2%。
2. 按预算级次分,区级资产总量236.12亿元,占比25.5%;净资产总量82.88亿元,占比28.2%。街道资产总量34.97亿元,占比3.8%;净资产总量27.32亿元,占比9.3%。园区资产总量655.19亿元,占比70.7%;净资产总量183.55亿元,占比62.5%。
3. 按资金类别分,资产类总量926.2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707.4亿元、固定资产100.89亿元、无形资产1.39亿元、长期投资113.02亿元、在建工程2.95亿元、其他资产0.63亿元;负债类总量632.5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68.19亿元、长期借款2.8亿元、长期应付款61.53亿元;净资产类总量293.76亿元。
(二)资产变动情况
1. 总资产变动情况。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比上年增加64.4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62亿元、固定资产增加17.56亿元、无形资产增加0.44亿元、长期投资增加5.89亿元、在建工程增加1.58亿元、其他资产减少0.62亿元。
变动较大的单位有:江宁高新区增加23.27亿元、征收办增加17.99亿元、江宁开发区增加15.16亿元、滨江开发区增加13.05亿元、高职校增加4.13亿元、国土分局减少28.11亿元。
2. 净资产变动情况。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量比上年增加114.16亿元。
变动较大的单位有:滨江开发区增加53.71亿元、江宁高新区增加31.17亿元、江宁开发区增加7.21亿元、高职校增加4.2亿元、开发区学校增加2.97亿元。
3. 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发园区管委会与下属总公司之间由于边界不清,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导致在成本核算、资产确认等方面随意性较大,报表统计数据不实。二是征收办的拆迁补偿款、国土分局的土地预存款等区级资金,作为往来款纳入部门财务核算,上述资金金额较大且进出频繁;三是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校舍类资产增长较快。
(三)资产配置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房屋293.8万㎡,其中办公用房22.8万㎡、业务用房215.9万㎡、其他用房55.1万㎡;通用设备23.1万件,其中车辆1179辆、机械设备2999件、单价50万以上设备110件;专用设备12.3万件;文物及陈列品3186件;图书档案305万册;家具、用具、装具等58万件。
(四)资产使用和收益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以自用为主,仅有少量房产出租情况,2018年租金收入1715.7万元。对外投资账面价值114亿元,主要集中在三大开发园区,其中:江宁开发区91.4亿元、江宁高新区12.9亿元、滨江开发区7.8亿元。上述投资主要是对一些区属或园区所属公益性平台的资本性投入,基本无投资收益。
(五)资产处置情况
全年处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2.25亿元,其中处置报废报损资产1.22亿元,占处置总额54.2%;无偿调拨资产1.03亿元,占处置总额45.7%;对外捐赠24.68万元。
(六)公共基础设施类政府经管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政府经管资产总额470.96亿元,其中市政、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全统计199.66亿元;保障性住房15.7万㎡,价值7.98亿元;受托代理资产(房屋维修基金)39.37亿元;政府储备土地240.2公顷,价值223.95亿元;一般文物文化资产8174件(价值无法测算)。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区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在区级层面建立了“财政—部门—单位”三个监督管理层次,形成了财政综合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全过程管理流程
2018年,我区对现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制订了《江宁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江宁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江宁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三个制度性文件,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前端的购买配置、到中端的日常管理、到末端的报废处置各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构建了一条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资产管理闭环系统,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二)严把配置标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
在资产配置管理中,严格执行规定的资产配置标准,根据单位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对确实因为工作特殊需要超标准配置资产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2019年预算编制“二上”阶段,我区在全市率先引入专家论证机制,成功举办了一场超标准资产配置的专家评审会,聘请了省住建厅、省电视台、市财政局以及南京外国语学校的4位专家,对5家区级单位的8个项目进行了评审,单位申报资金总额50万元,经专家审核后核减为39万元,评审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我区的这一做法也得到市财政局的充分肯定。
(三)规范资产使用,房产出租实现网上公开交易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行为,避免房产出租的“暗箱操作”和随意性,我区多次赴市财政局和市产权交易中心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做法,搭建了我区房产出租网上交易平台,借助该平台实现房产出租网上操作。目前,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也已经出台。这也是南京市首家区级网上房产出租交易平台,实现了我区国有资产交易的公开、公正、透明。下一步,市财政将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
(四)加强部门协作,发挥行业优势形成管理合力
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我区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工作合力。财政部门履行综合管理职能,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及资产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区车管办负责对全区公务车辆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指导,对办公用房、公务车辆等重大资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合力,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近年来,我区加大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推广资产条形码技术,实现对单位所有资产管理的全覆盖。二是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单位日常的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监管。三是将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与单位财务核算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资产账与财务账信息共享、实时对账,解决了单位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效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责任意识不强、节约意识不强,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现象,资产重复配置、超标准配置、资产利用率不高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单位闲置资产未能很好地利用,造成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
(二)基础管理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报批流程、财务核算及报表统计有待进一步规范,街道园区资产分类管理等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价值量尚需进一步核实核准。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管好用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单位内部要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资产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对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类政府经管资产,要按照政策要求和行业规定,明确相应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好资产移交、资产入账和后续管理维护工作,使这部分资产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专账可查”。
(二) 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摸清资产家底。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资产台账;科学调剂资产使用,减少配置浪费;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区财政要加大对街道园区的政策宣传和政策培训,并指导其建立一套适合本区域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现有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实现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的日常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逐步推进资产管理共享平台建设并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系统,资产管理接受人大监督。
(三)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一是严把资产配置关。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探索资产配置合理标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杜绝资产配置中“贪大求全、铺张浪费”的行为。二是严把资产使用关。重点对单位房产出租行为进行规范,闲置房产的出租一律通过区产权交易中心网上平台进行交易,出租收入一律缴入财政专户。三是严把资产处置关。规范单位资产调拨、资产报废审批手续,重点关注资产处置残值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有资产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和重要部署。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基础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及时整改问题,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江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争做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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